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生态文明的提出使得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越来越丰富。近日省委召开的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余杭区昨天召开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75次(扩大)会议,第一个议程就是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朱金坤学习传达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精神。朱金坤在讲话时强调要通过“再提高”、“再加强”、“再创新”、“再明确”、“再落实”实现余杭的生态文明建设再上台阶。
朱金坤在学习传达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时重点介绍了生态文明的内涵。生态文明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自然环境、自然生态,而是包含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等丰富内涵,是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科学理念,与当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结合在一起。
在朱金坤传达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之后,会议听取了副区长屠冬冬介绍的《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和节能减排工作汇报》。围绕年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余杭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全面启动,政策机制不断健全。今后一段时间,余杭将从节能减排、生态创建、环境质量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环保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抓好高能耗行业节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水环境保护、生态养殖等重点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由区林水局负责人介绍的《关于余杭区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工作有关情况汇报》。自3月11日余杭区启动创建活动以来,工作取得不少进展,下一步将围绕2012年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并力争提前创建成功,同时完成创建3个森林城镇的目标,做细做实工作,合力推进创建步伐。
朱金坤在会上做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余杭区进入新世纪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通过“清洁余杭”、“环境立区”、“绿化余杭”等载体所采取的大量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朱金坤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他强调,认识要再提高,要站在对自身、对子孙负责的角度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角度看待生态文明建设,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余杭的“环境立区”、“绿化余杭”等活动结合起来,工作上形成各方合力;领导要再加强,各级领导要在重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要对生态文明建设亲自挂帅;体制机制要再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的创新健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责任要再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牵涉到多个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再落实,他说转眼之间半年已经过去,即将进入“十二五”新时期,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朱金坤最后要求把学习贯彻省市委精神与抓好抓实余杭的工作结合起来,明确重点,加紧落实,使余杭生态文明建设再上台阶,加紧建设“品质之城、美丽之洲”。
昨天的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75次(扩大)会议还对区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议程和工作报告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