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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本增值是因为降低了商品的成本

作者: 时间:2019年12月03日 信息来源:

  马克思说:"为卖而买,或者说得完整些,为了贵卖而买,即G-W-G',似乎只是一种资本即商人资本所特有的形式。但产业资本也是这样一种货币,它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商品的出售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在买和卖的间隙,即在流通领域以外发生的行为,丝毫不会改变这种运动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77页)

  然而,"它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商品的出售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这一句话中的两个"商品",并不是同一件商品。

  第一个"商品",指的是生产资料,例如原料、机器和劳动力等,第二个 "商品"则是和第一个"商品"完全不同的最终产品。这是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本质区别。

  因此,适合商业资本的规律,不一定适合产业资本;用来否认商业资本增殖的理由,不能成为否认产业资本增殖的理由;商业资本增殖的原因,也不一定是产业资本增殖的原因。总之,对于产业资本增殖的原因,必须结合产业资本本身的特征进行研究。

  产业资本的基本特征,是它预先购置了原料和机器,雇佣了工人,并把他们组织起来,采用专业化、大批量的方式生产商品。马克思告诉我们,分工、协作和使用机器大大减少了生产商品所需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如果在分析产业资本的行为规律时,脱离产业资本的这些具体性质,就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但是,《资本论》在第一卷的第二篇"货币转化为资本"指出资本总公式存在矛盾,在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证明资本的增殖完全来自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直到第四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才开始分析工业生产的各种基本特性,如协作、分工和使用机器等等,其结构安排令人费解。正确的顺序显然应该是在对产业资本做任何结论之前,就详尽分析它的全部特点,以及这些特点对价值生产和商品交换可能存在的影响。

  由于分工、协作和使用机器大大减少了生产商品所需的劳动,在产业资本的流通公式G-W-G'中,这个W(商品)的生产成本(生产中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 劳动之和)远远低于人们为了消费而少量制造所耗费的成本。

  正因为如此,商品交换失去了遵守"劳动价值相等"原则的物质基础。即使产业资本家把商品的价格订得高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价值之和),消费者(包括工人农民等普通劳动力出卖者在内)也不会拒绝购买这些商品。因为只要价格不超过自己制造的成本(实际上还差一大截,产业资本家之间存在竞争时更是如此),向产业资本家购买商品,可以节约大量劳动。

  消费者超过商品价值、额外支付给商品生产者(不是指具体的生产者如工人等,而是指企业或者商品所有者)的那部分价值,可以称为"消费者酬谢"。产业资本的增殖可以来自"消费者酬谢"。一个工人被自己的雇主剥削100元,和他在购买商品时支付100元"消费者酬谢"给这件商品的所有者,即使此人就是雇佣他的资本家,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对工人没有任何好处,后者则是节约劳动、提前享受的必要代价。因此,资本家获取"消费者酬谢"不是剥削。(对 "消费者酬谢"的分析请见本书第五章)。

  《资本论》提出资本总公式存在矛盾,实际上是为了说明,由于商品交换遵循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如果不剥削任何人的话,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都不可能增殖。

  本章的分析表明:即使遵守商品交换的"劳动价值相等"原则,即使不剥削任何人,商业资本也能够获得增殖;至于产业资本,由于大大减少了商品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商品按照劳动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这一命题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即使不剥削工人,产业资本也能够增殖,因为产品的价格高于它所包含的劳动价值--即"商品贵卖"是可以稳定、广泛和长期存在的。本书第五章将对"贵卖"现象作进一步详细分析。

  注4-1:   商人用900元购买最终价值为1000元的谷物,没有违背"等价交换"的规定。

 

  谷物这种商品从诞生到实现其价值需要经过一个完整的过程。这个过程由许多具体环节组成,例如耕地、播种、灌溉、施肥、除草、收获、运输、包装、储藏、出售等等。出售谷物是实现谷物价值所必须的环节。因此出售谷物是创造谷物价值所需的总劳动的一部分,谷物的价值中也应该包含"出售谷物"这一劳动的价值。农夫交给商人的谷物是尚未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谷物,其价值尚不包括 "出售"这一环节劳动创造的价值。如果假设出售谷物的劳动占总劳动的十分之一,那么这些谷物的价值只有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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