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合同分为总价合同、成本补偿类合同和工料合同。
1、总价合同(FP):采用总价合同,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或者服务。
(1)固定总价合同(,FFP):在FFP合同下,买方必须准确定义要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对采购规范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增加买方的成本。
(2)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执行周期长、合同金额较大且产品能清楚定义的采购。
(3)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适用范围: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数年)或者买卖方之间要维持多种长期关系。
2、成本补偿合同(:向卖方支付为完成工作而发生的全部合法实际成本(给予成本补偿),外加一笔费用作为卖方的利润。适用范围:当工作范围在开始时无法准确定义从而需要在以后进行调整,或者项目工作存在较高的风险,采用该合同可以使项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便重新安排卖方的工作。
(1)成本加成本百分比合同:为卖方报销卖方实施合同工作发生的允许成本,同时卖方获得一定的酬金,通常按照商定的百分比以成本为基数计算。酬金因实际成本的不同而异。
(2)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该费用以初始项目成本估算的某一百分比计算。费用只能针对已完成的工作来支付,并且不因卖方的绩效而变化,除非项目范围发生变更,费用金额维持不变。
(3)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可列支成本,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在CPIF合同中,如果最终成本低于或高于原始估算成本则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事先商定的成本分摊比例来分享节约部分或分担超出部分。
(4)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只在满足了合同中规定的某些主观的绩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向卖方支付大部分费用。
3、工料合同(T&M):也称单价合同,即只规定了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单价,根据卖方在合同执行中实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总价。工料合同是兼具成本补偿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某些特点的混合型合同。它与成本补偿合同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是开口合同,合同价因成本增加而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合同中确定了一些参数,工料合同又与固定单价合同相似。适用范围:短期服务和小金额;工作范围未明确就要立即开始工作时,增加人员、聘请专家以及寻求其他外部支持。
合同类型的选择
1、看范围明确不明确。假如范围明确,通常选择总价类;假如范围不明确,通常选择成本补偿类或者工料合同。
2、身份是买方还是卖方,选择相对风险小的。如果是买方,总价类中固定总价合同FFP风险最小,成本补偿类中CPAF风险最小。
3、时间紧急不紧急。一般时间紧急的项目都是选择工料合同。
4、需不需要增加人员、聘请专家以及寻求其他外部支持。一般需要增加人员、聘请专家以及寻求其他外部支持的项目选择工料合同。工料合同通常适用于短期喝小金额项目,不适用于长期。
总结:如果买方确切地知道需要完成的工作,则选择FP;买方希望卖方立即开始工作,则选择T&M;工作范围在开始时无法准确定义,则选择CR;买方需要从外部引入新员工,则选择 T&M。
甲方:总价合同利于甲方,当范围不明确时选工料合同
乙方:优选成本类合同
此类题看你站在甲方还是乙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