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岂非黄飞鸿”@台州晚报:不久前,我妈在来我家的途中,不幸被一只狗撞倒在地,受伤还比较严重,住院治疗了26天。但是狗主人不愿赔偿,我妈把他告上了法院。可没想到,最终我妈的申诉被驳回了,这让我很费解啊!
记者核实
网友“岂非黄飞鸿”叫阿龙(化名),三门人。阿龙家有一老母,今年已经70多岁了。虽然何老太已是古稀之年,但身体还算硬朗,平日里是一个人居住。
不久前,何老太出门去儿子家,途中遇到一只黄狗与一只黑狗在路上追逐,黑狗在前面跑,黄狗在后面追。不料,何老太走着走着,突然被追逐中的黄狗撞倒在地,还受了伤。
后来,何老太被家人送到医院救治,并被诊断为脑挫伤、创伤性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住院治疗了26天。
“因为那只狗,我妈受伤住了院,还花了不少医药费,狗主人没看好自家的狗,应该要负责的。”阿龙说,可是这事一直协商不下,狗主人又不同意赔偿损失,“没办法,我妈只好把狗主人告上法院,请求判令狗主人赔偿医疗费等损失2.5万多元。”
那么,何老太能否成功索赔损失呢?
据了解,经法院审理,由于何老太未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损害的结果与陈先生饲养的动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法院对何老太要求陈先生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诉请不予支持,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