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哈克历历”@台州晚报:前几日,我跟朋友到临海玩,朋友还带了自己的侄子同行。没想到,朋友的侄子趁大伙儿不在场的时候,竟然把我朋友放在车上的6000多元现金偷走了。我朋友知道后,一气之下,带着她的侄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记者核实
网友“哈克历历”叫小薇(化名),前几日,小薇和朋友小王到临海游玩。由于小王有个侄子是临海人,于是那几天,小王他们出去玩,还顺便带上了她的侄子王克(化名)。
那几天,小王一行人看了临海的名胜古迹,品尝了临海的特色小吃,还领略了古城的风采。
当小王一行人准备开车回程的那一天,小王把车停在长城脚下,下车给大家买水喝,小薇也跟着一起下了车。这时,只有王克独自一人,坐在车上等候。
看着手机快没电了,王克到车内储物箱中翻找充电器时,无意中发现储物箱里放着一沓现金。一想到车上并无他人,王克见财起意,顾不得这是自己亲姑姑的钱,二话不说直接把这沓6000多元揣进了自己口袋,然后趁机溜走了。
等到小王买水回来,看到侄子已经不在车上了。王克的不告而别,让她顿时起了疑心。
“听小王说过,她这个侄子素来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当时小王第一反应就是去看车内储物箱中的那笔钱还在不在,没想到那沓现金真的不翼而飞了。”小薇说,为了确认事实情况,小王上门去找她侄子打算问个清楚,没想到她侄子很快承认了自己偷钱的事实。“不过,这笔钱在被偷走的当天晚上,就被他拿去酒吧挥霍一空了。”
小薇说,小王想到这个侄子平时在家里就不听父母的话,恨铁不成钢的她想给他一个教训,于是索性狠了狠心,把侄子带到了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由于王克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王克因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