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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台州住房公积金政策将有7个变化

作者:王佳飞 丁如依 时间:2016年07月26日 信息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失业满一年,方可申请离职提取

    辞职了,打一份离职证明,即可提取公积金,这是不少市民曾经历的事。今后,离职提取的门槛要变高了。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才可以申请离职提取。

    朱文博告诉记者,这是考虑到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尽管有了一年期限,纵观省内其他城市,台州的门槛依然算低。比如,宁波、丽水、舟山规定的是2年,绍兴5年。

    多房户提取公积金,要求更严了

    对职工及其配偶名下有多套住房贷款并符合一年一次提取条件的情形进行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且有因购建自住住房获得商业性银行住房贷款的职工,只允许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上一还款年度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并有一套以上因购建自住住房获得商业性银行住房贷款的职工,只允许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上一还款年度实际支付的其中一套商业性银行住房贷款本息。

    委托代办新增一个途径

    原先,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需提供经公正后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不少市民会嫌麻烦,而且还得多掏一笔公证费,加重了市民的负担。”朱文博说。

    今后,委托代办将新增一个途径。申请人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提供单位审批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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