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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楷的“影子魔戒”

作者:杨婧 时间:2010年03月17日 信息来源:中国企业家

    先澄清,这位单身显贵并没有戴戒指。至少在媒体可寻到的照片上没有。本刊记者最近一次见到李泽楷是去年10月底,在“2009年清华管理全球论坛”会议现场,他手指上并无饰物。换言之,即便已得子“小小超”李长治,在他眼里,这和结婚戴婚戒仍然是两码子事。这本来也是两码子事。就像最近警方搜查李泽楷大宅和调查电讯盈科有限公司(00008.HK,以下简称“电讯盈科”)私有化案一样。他的律师说:“李泽楷先生并不是任何调查的目标。”

    不过,律师无法否认,事情缘于电讯盈科私有化。2008年11月4日,电讯盈科发布要约收购公告,其大股东李泽楷旗下盈科拓展的全资附属公司StarvestLimited和中国网通集团全资子公司NetcomBVI,以150亿港元将电讯盈科私有化,每股4.20港元。由于市场质疑对价偏低,这一价格增至4.50港元,交易总价约为159.34亿港元。2009年2月4日,电讯盈科私有化决议在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投票通过。

    然而,此案表决前夕,电讯盈科被怀疑涉及“种票”——所谓种票,即香港联交所前非执行董事、独立股评人(博客专区)DavidWebb于2009年1月30日爆料,有数百名富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的经纪,每人从上司手里领取一手(1000股)电盈股票,并将在私有化股东大会上投下赞成票。

    此后,香港证监会介入调查,并于2009年2月24日向高等法院申请准许介入电盈私有化的法律程序,并获批准。同年3月8日,李泽楷以大股东身份声明,对于电盈私有化过程“问心无愧”。

    李泽楷旗下公司,或者其本人是否牵涉其中,自有法断。但“小超人”这枚“魔戒”威力顿失,却是对他最大的打击。

    2000年3月,李泽楷通过旗下盈科数码动力有限公司鲸吞香港电讯,两者合并为电讯盈科。后,这家香港最大的电讯运营商一度跃居香港上市公司市值前三位,股价曾高过120港元。

    神话归于尘土。随着互联网泡沫的幻灭和电讯市场份额的收窄,电讯盈科的股价曾低于1港元,市值缩水近100%。“这方面,李泽楷无法超越其父李嘉诚,后者左手实业,右手财技,而李泽楷是左手倒右手。”一位香港分析师称,“电影《指环王》的简单道理是,先有那枚至尊戒指,才有无上魔力。”

    如你所知,1990年,李创建香港卫视StarTV,随后卖给世界传媒大王默多克,赚下4亿美元。而李超人以塑胶厂起家。老超人的胆识,踏准商业周期、政策节奏的从容,李泽楷少有呈现,反而如影随形般获得“财技巨人(《明报》评)”之讥。

    也许,“财技巨人”并不一定是“实业运营的侏儒”,有人认为李泽楷乃时运不济。一是,2002年左右网络神话终结;二是,2003年,香港固定电话市场开放,竞争激烈;三是,原中国网通成为电讯盈科第二大股东以及与之合作过程中,恰是国内3G牌照发放一拖再拖之时。    

    “除此之外,电讯盈科可能错失机会,如果李退身于二大股东,电讯盈科成为中国网通的子公司,故事的结局可能是李泽楷早就盆满钵满,成功套现了。

    ”上述分析师称。

    过往无法假设。是次,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若任何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证监会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以支持该名人士或有关人士向证监会提出的申请,同时他也明知道有关陈述属虚假及具误导性,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2年;若以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罚第6级罚款即5万至10万元及监禁半年。此外,该条例也列明:任何人不得在证券交易中,使用任何手段或计划意图欺诈。

    即使李泽楷手上戴着一枚“影子”戒指,名头为“李嘉诚次子”。这次他能否过关,仍是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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