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80多万的轿车多了个凹陷
原来办酒席人家燃放烟花,车子停着“中枪”
免费停车酒店该不该担责?律师认为有责任
到酒店去听讲座,没想到出了门后价值80多万元的轿车多了个凹陷,原来是办酒席的人家放烟花,车子不幸“中枪”。那谁该对受伤的车子进行赔偿呢?
去酒店听讲座,爱车停着“中枪”
昨天,张先生到位于绍兴市二环北路的鑫洲海湾大酒店内听讲座,票价为680元。上午他开着去年买的辉腾轿车去听课,车就停在酒店大门口的停车场。这辆车的车价为80多万元,开了才一年多。
昨天傍晚6点10多分,讲座结束后张先生从酒店离开,但当他正准备打开车门时,发现后备厢上满是黄色的硫磺,靠近一看后发现金属板上出现了一个凹陷。这顿时让张先生紧张起来,想不到花大价钱买来的爱车受损了。“如果到4S店换一下金属板的话,估计要上万元。”他心疼不已。
随后,张先生马上想到了酒店办喜宴的一对新人,但是张先生认为这是他们的好日子,如果直接去找他们并不妥,于是先通过保安准备找酒店方联系。就在他与保安联系时,得知酒店方已知道了此事,并叫人将车子受损的情况拍了下来。因为酒店方的负责人一时没有露面,张先生于是再找到讲座的举办方,要求与酒店沟通。
但是,随后酒店的答复让张先生并不满意,他们认为这车是免费停的,对此他们没有责任,要找办酒席的一方。在酒店的联系下,随后新郎的父亲出来与张先生沟通,因为忙于应付客人,新郎的父亲表示让其他亲戚来处理。
随后的沟通并不愉快。张先生说,虽然办酒席方愿意来承担责任,但是一些来沟通的亲戚喝过酒,说话嗓门很响,有一人还用手拍着他的汽车,这让他觉得沟通无法进行。张先生说,在酒店的建议下他拨打了报警电话,越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因为这涉及到民事赔偿,民警建议协商解决。在民警的调解下,酒宴方的亲戚给张先生留下了电话号码,说修好了可以找他们。
张先生认为,车子受损固然由办酒席的一方燃放烟花引起,但是酒店一方也有责任,因为他是付了钱来消费的,酒店对停车场的车应该有保管的责任。但是酒店方认为他们不收费,不承担相关责任。
律师:酒店存在保管责任,应该承担责任
昨晚9点,接到报料的记者赶到鑫洲海湾大酒店采访,这时酒店的客人已基本离开,一些亲戚正在帮忙整理酒类用品。在张先生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受损的汽车,在后备厢上面的确有一个小的凹陷,以及还残留的硫磺痕迹。在酒店的大门外靠近二环北路旁边的地面上,记者还看到了一些残留的烟花外壳,以及鞭炮的碎末。
随后,记者找到了酒店一位姓傅的值班经理,对此他认为酒店已经尽到了责任,而且停车也没有收费,因此不需要承担责任。“他们放烟花并不在酒店的停车场内,而是在路边,我们之前也劝过他们不要放,因此张先生应该向他们索赔。”傅经理说。
那么在酒店免费停车受损,酒店方有没有责任呢?随后,记者联系了浙江兴绍律师事务所的何震辉律师,对此他认为,张先生作为一个消费者来酒店消费,酒店方肯定有责任的。虽然酒店不收取停车费,但是这停车费是计算在消费的成本之中,国内这样的案子已经发生过多起。当然,车子受损的直接原因是办酒席方引起,他们的责任自然也不能推脱。
昨天,记者也查了网上的相关案例。2003年5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就受理类似案件,判决酒店必须赔偿。2002年8月30日中午,顾某到黄埔区来来俱乐部吃饭,把小型客车停在酒店门前停车场,吃完饭出来发现车子左侧后门严重凹陷,明显是新撞痕迹。在与酒店交涉无果后,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修车费、拖车费、保管费等损失,并赔礼道歉。“来来”则坚称,停车场未收费,没有保管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撞车是在其停车场发生,酒店不应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提供的停车场是经营、服务场所的延伸,被告对停放在其停车场的消费者的车辆负有保管的责任。未有证据证实原告车辆在进入其停车场时已经被碰撞,因此对原告车辆损坏的直接损失被告应当赔偿。结果,法院判决“来来”公司赔偿原告车损鉴定费、修理费、拖车费及保管费共21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