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包括婴幼儿奶粉在内的进口乳品将通过更严格的检疫,准入门槛提高。
昨天,记者在市区一家大型超市奶粉专柜及一家婴幼儿用品专营店看到,不少洋奶粉罐体上都标注“原装进口”或“有机食品”等字样。一位正在购婴幼儿奶粉的女士拿起一罐奶粉指给记者看:“这上面写着‘德米特有机认证’,像我这样的普通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更谈不上怎么去判断和核实。”
当记者问及商家在采购洋奶粉时,会不会向批发商索要认证证书时,一家超市食品科管理人员介绍,他们超市收货口会严格核对奶粉信息,比如营养成分含量、工艺环境、批号等等,也会向批发商索要认证证书,但是这些证书都在他们公司的总部。一家婴幼儿用品专营店的销售员也给出了同样的回答。
记者随机抽取了几罐奶粉,发现大多数奶粉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11月份,少量是2013年1月份。“5月1日《办法》出来,我们知道的。”一位洋奶粉销售员说,“但我们这边还没接到上面的有关通知。”
台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处长余卫江介绍,目前还没有洋奶粉直接进入台州口岸,如果有洋奶粉进入台州口岸,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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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摘要
一、只有合格并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方可入境。进口乳品商要向公众公布乳品种类、产地、品牌等信息,记录进口乳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编号、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等,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二、进口乳品标注的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须提供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等外交途径确认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