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笔者从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椒江区今年海域使用金征收已达1.4893亿元,这是椒江区自2002年实行国家海域法管理制度以来,首次年度突破亿元大关。这一数据显示,椒江蓝色经济建设迈向“快车道”。
按照2009年我省最新修订的《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椒江区进一步细化规定海域使用、出租、招标等环节内的海域。按照新的征收标准,总面积为2723.21公顷的十一塘高涂围垦养殖用海交纳了为期15年的海域使用金,其中,椒江区十一塘围垦开发有限公司、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椒江朝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椒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四个重点用海单位共交纳海域使用金2451万元。同时,十塘三期建设性用海交纳50年海域使用金的30%,达5512万元。
造船业是一个资本、技术、劳动力三密集,产业联动性很强的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椒江区沿海造船业尽管受到较大的冲击,但是,多数企业逆势而上,加快建设步伐,从而拉动了海域使用金的迅速增长。据统计,宏泰、沿海、万隆、海昌等造船企业,去年共交纳海域使用金6930万元。据悉,为了进一步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椒江区在收缴海域使用金过程中积极推行就地全额缴库的方式,包括国家、省级、区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全额缴入区级地方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