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记者昨从市统计局获悉,通过对全市55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今年前3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08元,同比增长13.2%,增幅高于全省平均1.5个百分点,在11个地市中排名第二。
同时,根据对全市80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 1-3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5624元,同比增长12.1%,增速高于全省平均0.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5%。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7340元、 7103元、 531元和650元,同比分别增长16.2% 、 8.2% 、 10.4%和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