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起,商业银行什么服务需要收费,收多少钱,都要一一向消费者明白告知。记者昨从湖州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通知》,从4月1日起,凡在湖州市设点的商业银行,如果提供服务并收费的,应当实行明码标价。
据湖州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商业银行在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之前,应向金融消费者明确告知相关服务项目、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含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不能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服务,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收取。列入明码标价范围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支票、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
从下月起商业银行应在营业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并且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同时,在商业银行的网站上也要及时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湖州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适用对象。
现在使用银行自助服务的湖州市民越来越多,对此湖州市物价部门表示今后商业银行使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务的,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应当在自助渠道使用区域的醒目位置明示服务价格,从而保证消费者对相关服务的选择权。而商业银行实行服务价格优惠活动时,也应明确标明优惠活动的起止日期、优惠前、后的服务价格,有优惠条件限制的还应当标明优惠条件等。
据悉,政策性银行、城湖州市信用社、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也参照这一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