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电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下称“限外令”)。我们认为,此次“限外令”延续了广电总局2004年以来对境外剧趋紧的管控态度,对电视剧制作商影响中性,利好新媒体企业,尤其是网络视频运营商乐视网和IPTV运营商百视通。
二、分析与判断
播放时长、时段、国别限制与前期政策类似,对电视剧制作商影响中性,利好新媒体企业
1、“限外令”在对境外剧的播放时长、时段、国别控制上与前期出台的政策类似,意在为国内电视剧制作商提供宽松发展环境,延长对国内电视剧制作商的产业保护期。我们认为,短期来看,“限外令”对国内电视剧制作产业影响中性,但长期来看,由于有效竞争的缺失,不利于国内电视剧产业发展。对此,我们表示一定的担忧。
2、目前国内引入境外剧主要有以日、韩为代表的亚洲剧,以美、意、英为代表的欧美剧以及港台剧三大类。境外剧已形成相对稳定的收视群,覆盖各个年龄阶层。我们认为,“限外令”会促使部分观众转用视频网站或IPTV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境外剧观看,政策将利好网络视频运营商乐视网和IPTV运营商百视通。
3、目前境外剧高清版权储备是各大视频网站竞争的焦点之一。搜狐、优酷、土豆、乐视网等企业纷纷投入重金进行海外电视剧购买,未来各大视频网站或将加大对境外电视剧版权的采购力度。
新增“首播限制”改变境外剧引入的发行模式
1、国内电视机构近5年来国内引入的电视剧数目约为100部左右,集数为1800~2100集左右,主要采取“配额制”的方式引进境外剧,引入单位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部分省/市级电视台(如山西电视台、广东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上海广播电视台等单位).2011年第四季度获批的81部影视剧中,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上海广播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五家大型电视台获批占比超80%。
2、在实际操作中,电视台与民营公司合作引进境外电视剧,并向各大卫视及地方台进行发行。“限外令”强调,各级电视台获批引进的境外电视剧必须在本台首播,首播之后才可以再次发行在其他电视频道播出。我们判断,为缓解“首播限制”对电视台境外剧版权发行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电视台或采取由地面频道进行首播,再向其他卫视台发行的模式。
维持新媒体板块“推荐”评级,重点推荐乐视网、百视通
1、我们认为,“限外令”对电视剧制作商影响中性,主要利好网络视频、IPTV等新媒体企业,“首播限制”或对电视台境外剧版权发行模式产生影响。我们维持新媒体板块“推荐”评级,重点推荐乐视网、百视通。
2、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申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方针,将《决定》中提出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量化、项目化、具体化。我们认为,今年的传媒板块行情具有可持续性,建议投资者当前可超配传媒板块,影视动漫、新媒体板块有望得到资金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