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3日讯 日前,天台县白鹤镇袁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载着幼儿园15名学生(核载9名)在乡道公路上疾驶,被正在此路段巡逻执勤的白鹤交警中队民警查获。民警立即将车上的学生分流运送,依法给予该车司机罚款900元、记12分、扣车7天的处罚,并要袁某出具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违法接送学生。这是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幼儿园师生交通出行安全,对接送学生车辆违法“零容忍”的一幕。
该大队会同教育、交通运管、安监部门,联合排查全县97所中小学、54所幼儿园(其中25所民办幼儿园)、188辆接送车、41条接送线路,接送学生数1254人。对不符合安全行车标准和违法的11辆校车,责令其停止接送学生。
各辖区交警中队还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违法管控。城区中队每天上放学高峰时,都有3名民(协)警在劳动路实验小学门口开展“护送天使行动”,查纠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