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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多部门联合管理模式

作者: 时间:2011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丽水网

     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2011年3月以来,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堵塞管理漏洞,丽水市在青田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由国税、地税、财政、工商、经贸、农林和税务代理等联合的多部门管理模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户籍联合管理制度。由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部门推出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三证一站式”服务,并要求登记时提供验资报告,减少空挂、虚假现象。建立分类申报(建帐)管理制度。对已具备财务核算基础和硬件设施的合作社,提倡健全帐薄凭证,自行进行申报或网上申报。条件不成熟的,遵循自愿原则,建议选择税务代理机构代为建帐、申报,或建立简易帐薄,自行上门申报,减少财务管理不健全、零申报和销售收入不确认等问题。建立农民办税方便卡台帐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由政府牵头,乡镇、部门配合,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民办税方便卡,税务部门建立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基础信息和开票等情况。享受税收优惠的合作社要及时进行备案登记,税务机关严格资格审核,认真把关免税和应税认定。

    严格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基础信息审核。组建信息核查小组,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各类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骗取税收政策和资金补助。规范发票开具使用。国地税联合指导、督促合作社和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开具发票,预防与惩戒结合,分别核算应税、免税项目,减少虚构交易虚开发票,为他人抵扣税款等行为。严格补贴发放。财政、乡镇在发放合作社专项补贴前,设置核实当期纳税申报情况审核环节,对情况异常的及时反馈信息,不予发放补贴。

    优化服务举措。出台扶持办法。制定《青田县现代农业产业化扶持办法》,在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并选择杨梅节、税收宣传月、乡镇集市、开展政策宣传,鼓励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企业+农户”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开展专业化服务。由经贸、农林部门指导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乡镇、农林部门为符合条件企业争取资金和政策补助。畅通服务渠道。建立“首问负责制”、“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指定专人负责涉农政策辅导和业务咨询,简化合作社办事程序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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