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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森(金信证券)

作者: 时间:2006年11月09日 信息来源:浙江民营企业网

    在天一证券成为浙江最大的券商之后,林再次离开,“在公司发展成型后,不愿做违心的事,也不愿意受到更大的压力。”林向身边的朋友如是解释。

    “我‘跳槽’的速度年轻人都赶不上。”林不知是解嘲还是得意。

    遗恨浙江证券

    尽管有一个年轻人的心态,在聊到浙江证券时,林恨恨地掐灭了手中的香烟。

    场景回到了2001年,市场上一度沸沸扬扬“浙江证券违规”案。

    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对浙江证券处以5.03亿罚款,原董事长林益森、时任董事长项建中警告并罚款3万,时任总裁郭良勇罚款30万等等。

    近四年之后,林依然清晰地记得,2001年12月接到证监会处罚决定时的情形。在天一证券,任董事长的林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拿到处罚决定书,林一直无法接受,即使在处罚名单中,作为原董事长的林情节最轻。

    在记者的要求下,从抽屉里,林拿出厚厚一沓材料,这是藏了多年的文稿,包括法庭诉讼材料,给各级领导包括证监会、浙江省的汇报,甚至处罚决定书。

    在一份名为“我的陈述”的文件中,林坦陈了浙江证券的三个问题——操纵钱江生化(600796)股价,挪用客户保证金,为客户融资。

    1998年9月26日上任浙江证券董事长,林在12月中旬了解到公司大量资金在坐庄钱江生化,且从证信公司(浙江证券全资子公司)投入1.2亿人民币,立刻进行了制止。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实施前,浙江证券挪用了4亿客户保证金,林先后三次向杭州特派办书面汇报,确定占用4亿客户保证金,但任期内没有安排挪用。

    2000年初,公司提交的融资、配资方案在林手上被拒绝。林提到这样一个细节,1999年其发现一笔数额为5万元的为客户融资的行为,他都加以了制止。

    “我是金融监管出身的,知道金融领域的风险。”林坚称自己是无辜的,说这话时,林表现出少有的激动。

    处罚决定认定客户股票交易提供融资时间为2000年1月至10月,而1月26日,林离开了浙江证券,被任命为国信控股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国投董事长。林正式被免去浙江证券董事长职务是在2000年5月。

    营业部融资、配资业务有少部分在2000年3、4月间发生,大部分在6月中旬台州会议之后发生。

    林认为,浙江证券违规经营与自己无关,在听证会上,林备感委屈,“我是作为救火队员前往浙江证券的,在此之前,公司已经存在违规行为,资产质量较差,经济效益滑坡,财务状况恶化。”

    早在1998年浙江省审计厅对浙江证券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审计,已经发现借用他人账户申购新股和向客户以股票进行抵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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