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经济热点 民营经济 浙江股市 区域发展 专业市场 企业动态 统计数据 浙江产经 浙江楼市

北京住宅新标引争议 与市场需求存矛盾

作者: 时间:2011年12月06日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为政府调控手段的住宅标准,与市场实际需求之间矛盾重重

    北京市最新普通住宅标准发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北京市住建委不但没有等来叫好声,反而迎来了一批不速之客。

    11月28日一大早,北京东五环外楼盘"远洋一方"的十多名业主,匆匆聚到北京市住建委门口"讨说法"。这不是他们第一次造访。此前,他们数次集体登门,反映原普通住宅标准不公平,导致自己购买"蜗居"被征高额契税。

    如今,新标准出台。虽然普通住宅标准放宽,令一部分业主契税得以减免;但仍有一些业主由于在新一轮住房调控政策出台前购房,结果虽购买的是一个小区同户型房屋,不但要支付高额价款,还要支付高额契税。

    "同一小区、同一户型的房子,物业、配套、交房日期都一样,凭什么楼下是普通住宅,我们就是豪宅?"业主小李对财新《新世纪》说。

    尴尬新标准

    按照北京市住建委制定的普通住宅新标准,以单价为标准为普通住宅划线。2010年北京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元,考虑到南北、区域区别,南五环享受政策优惠的平均单价是2.16万元,北部为2.592万元。只要在该价位以下即被定为普通住宅,可享受房屋买卖的税收优惠。

    受年初以来限购政策的影响,东五环的"远洋一方""金隅万科""富力又一城"等小区相继调低了价格。降价后买房的业主,可以按照普通住宅标准享受税收优惠,降价前买房的业主则划在政策之外。

    业主小李深感政策不公平。她在2010年10月降价前以2.5万元/平方米买了一套"远洋一方"67平方米小户型房,按照新政,她仍需按照非普通住宅的标准交纳5万元契税。但楼下同一户型的业主,因为在降价后以2.1万/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契税只用交纳1.4万元。

    更让小李们感到不合理的是,由于开发商在销售中一般采取"小户型低总价、高单价,大户型高总价、低单价"的策略,90平方米以上户型的单价最高也只有2.1万元/平方米,此次被纳入优惠政策之内。维权业主说:"别人300万的大房子不是豪宅,我们不到200万的房子就是豪宅了吗?"

    业主的困惑指向普通住宅标准设置的方式。按财政部、地税局和住建部2010年公布的税收优惠标准,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家庭惟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如该住房小于90平方米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但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区域住房平均价格1.2倍以下"。

    上述三个标准中的价格标准,最初按总价来计量。根据北京市住建委2008年底出台的"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是享有优惠政策的住房价格。

    不过,随着房价上涨,2008年的总价限额几乎都被突破,大部分房屋都很难享受到税收优惠。因而从2011年11月12日起,从南五环的保利?茉莉公馆小区开始,北京五环的小区业主发起"被豪宅接力行动",呼吁北京尽快调整"普通住宅"标准。

    11月25日,北京市公布了前述以单价和面积为主的新标准,但并没解决业主们的全部烦恼。小李等认为,据此标准,同一小区只因为购入价不同,就将住房认定为截然不同的性质,说明政策有问题。而且是国家宏观调控导致房价下降,不能让他们承担调控的后果。他们希望普通住房标准取消价格指标。

    与北京同步,武汉在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普通住宅标准。此前,天津、大连已经调高了普通住宅标准,但主要是在现有"容积率、面积、价格"维度内调整了价格系数,并无更多突破。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认为,仅凭面积大小和价格高低确定住房的等级是"不合理"的。决定房子价格的是多种因素综合的作用,比如地段、周边的地铁、树木、学校等配套设施等,价格一上涨就"兜不住了";郊区的房子虽然面积大,但因为地段偏远,不能算作"豪宅",而市中心地段的房子,面积可以非常小,但仍有可能成为普通人消费能力之外的"豪宅"。

    调控造成混乱

    一般而言,世界各国住房发展分为"解决房荒""扩大住房面积""提高住宅质量""社区协调和匹配"四个阶段。事实上,主要发达国家早就将满足住房需求的重心从注重数量转向提高质量,但中国长期却面对着住房数量供应不足的矛盾。

    上个世纪60年代,原建工部向决策层提出"解决房荒"问题。至1990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水平方从建国初期的4.5平方米提高到1990年的7.1平方米,进入扩大"住房面积"阶段。但当时全国仍有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800万户,占全部城镇人口户数的25%,其中50万户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

    提升人均住房面积一直是住房市场监管者的主旋律,标准一再提升。2003年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原建设部提出小康社会居住的21项指标,规定城镇人均居住面积35平方米、每套住宅平均面积在100平方米-120平方米左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20平方米,保障面达到98%。

    不过,上述政策目标很快便遭遇房价的飙升和连续的楼市调控政策。面积、价格作为可量化的指标,成为政府调控的工具。在2005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普通住宅"作为中央着力引导的住房类型被首次提出,并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为了引导住房消费结构,政策规定普通住宅的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并允许各省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一位接近住建部人士解释,这三项指标主要参考的是面积。其中容积率大于1.0,是为了推广土地利用高密度、集约化的社会目标;120平方米是综合考虑了人均住宅面积、户均家庭人口、现有住房存量、普通商品房、小康社会目标等多重因素。考虑到各地的不同差异,所以设定了20%的浮动空间。

    北京则据此制定了"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的普通住宅标准,并承诺"各土地级别住宅平均交易价格"要依据"上年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但因调控效果不彰,决策者随后进一步下调面积指标。自2006年6月1日起,国务院重下文件要求"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即引发业界诸多议论的"90/70政策"。

    这一面积标准显然与此前140平方米的标准相左。在任志强看来,现行以价格评定普通住房的标准是中央和地方政策博弈的结果。他分析,自此,为了回避140平方米的面积尴尬,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始弱化面积标准,而是将"超过多少钱就不算普通住房"的价格指标作为主要参照系。

    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在90/70政策出台后,北京普通住宅界定标准中的容积率、面积指标实际上已经"形同虚设",因为"房价快速上涨,普通工薪阶层能买得起的大多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价格成为主要参考指标。

    上述住建部人士则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90/70政策不是对2005年调控政策的否定,但他承认,标准并不完善,但出于调控目标的考虑,总要有参考指标,为税收、金融优惠政策提供依据。

  • 156人
  • 0人
最新文章
版权和免责声明:
1.凡注有“浙江民营企业网”的文章,均为浙江民营企业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2.未注明来源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章,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认为文章有可能损害您的利益或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About zj123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建议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资讯

客服:0571-87896971 客服传真:0571-87298208 543059767 1091140425

中国电子商务网站百强 © 2002-2012 zj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网监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