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经济热点 民营经济 浙江股市 区域发展 专业市场 企业动态 统计数据 浙江产经 浙江楼市

台州部分县市区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待遇标准提高

作者: 时间:2011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中国台州网

     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记者昨天获悉,椒江、临海、玉环等县(市、区)最近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作了调整。

    椒江区: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中一档、二档、三档的待遇标准分别调整为519元/月、443元/月、389元/月,人均生活保障待遇约增76元/月。同时,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费标准也作适当调整,分别调整为37740元、29930元、24310元。政府财政补助资金调整为12840元/人。

    待遇标准调整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目前,椒江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共有17825人,其中享受待遇的人员有6635人。

    临海市:

    凡按临人劳保〔2007〕6号文件精神办理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

    待遇标准每人每月250元的调整为280元,待遇标准每人每月300元的调整为330元。

    待遇标准调整从2011年9月1起执行。

    玉环县: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各档享受标准由原来的214元/月、311元/月、391元/月,分别上调为246元/月、358元/月、450元/月。

    同时,相应的一次性缴费标准(不包括政府承担部分)也由原来的27103元、18400元、12650元,分别调整为31168元、21160元、14548元。

    待遇标准调整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目前,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已达19000人,其中拆解渔船所涉人员6000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亿元。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台州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为:一档440元/月、二档370元/月、三档320元/月。缴费标准为(2009年度):一档32000元、二档25000元、三档20000元。

    《办法》规定,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可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支付能力等情况适时适度调整。

    作者:徐志礼

  • 124人
  • 0人
民生 相关的文章
版权和免责声明:
1.凡注有“浙江民营企业网”的文章,均为浙江民营企业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2.未注明来源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章,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认为文章有可能损害您的利益或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About zj123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建议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资讯

客服:0571-87896971 客服传真:0571-87298208 543059767 1091140425

中国电子商务网站百强 © 2002-2012 zj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网监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