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出台了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新政策“含金量”如何?为什么会出台该扶持政策?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经信委有关人士。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突出,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企业资金链断裂、业主出逃的现象。 10月初,温家宝总理到浙江省专题进行调研,随后国家出台了9条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浙江省也明确要求各地市着力扶持中小微企业。
正是在此背景下, 10月中旬,我市专门召开了相关企业座谈会,并就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总体情况看,我市中小微企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着融资、生产成本、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突出困难,面临着加快转型升级的倒逼压力。”市经信委有关人士说,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成为当前我市经济工作的紧要任务。很快,我市经过研究商讨,推出了这一新政策。
新政策明确了涉及着力缓解融资压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13条举措,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包括增加信贷总量、减轻财务负担、鼓励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做强地方性融资机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实施社会保险缓缴减征和补贴、优化扶持新用地管理、鼓励企业开拓创新、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狠抓淘汰落后产能、强化风险应对措施、加强经济秩序管理,以及全力推护社会稳定等内容。“新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注重实效’这一方针,主要针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科技含量高、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的企业,但也有一些普适性的扶持举措。 ”市经信委有关人士说。
新政策的“含金量”甚高,其中明确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等于3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普适性的扶持政策,对于众多小微企业是重大利好。”他说,此外,对符合转型升级、目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可一次性缓缴3个月税款。此外,还明确将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等。
由此可见,新政策重点着眼于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如增加信贷总量、减轻财务成本等亦属此列。而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改革创新、做强地方性融资机构等举措,也是间接为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
新政策强调要狠抓淘汰落后,启动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于符合我市鼓励发展产业、能耗低、效益好、成长性高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满足其用电需求,而对于能耗超标企业则实施惩罚性电价,通过经济杠杆与行政调控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从而体现“有保有压”的方针。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还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当前部分企业出现困难,有实力的企业则寻求做大做强,此举意在鼓励和帮助企业兼并重组,既可盘活困难企业的存量资产,又可推动另一些企业做大做强,可谓一举两得。 ”市经信委有关人士说,新政策还明确重大或跨区域兼并重组,可实行“一事一议”和“一事一策”。“新政策意在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市经信委有关人士说,这些举措的推出,一方面可以通过实质性的举措,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是表达了我市着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意愿,增强企业主攻艰破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