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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面对面 买卖获双赢

作者: 时间:2011年11月08日 信息来源:湖州日报

    湖州在线讯    农产品销售一直是老百姓广泛关注的话题。当前的农产品销售大部分都要经过多道中间环节(经纪人到一级批发商到二级批发商,或经纪人到批发商等)实现,正是由于冗长的中间渠道导致出现农民贱卖、市民贵买的现象。

    据记者从有关途径了解,目前,我市的农产品销售主渠道一是依靠以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联市场终端的直接销售模式,这部分约占全市农产品销售额的40%以上;二是依赖于营销主力军的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发挥作用,销售额占比约近40%;剩余部分销售主要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的。除上述以外,网络销售、订单农业,以及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各种展会,地方政府举办的各类农事节庆活动等,在促进农产品销售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农业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从当前我市农产品销售现状来看,像国内某些地方出现的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卖难的现象基本上不存在,主要的问题是农产品卖不起价,销售价格远远低于应有的价值。按照目前我市农产品销售渠道,只有农民自己设立的网络销售,企业让利的订单农业,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各种展会,地方政府举办的各类农事节庆活动进行的农产品销售,农民才能真正得到实惠。农业龙头企业带动销售、农产品经纪人组织的销售、大部分合作社停留在形式上的统一销售,仅仅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问题,农产品价格仍偏低于价值。如500克莴笋,其原本价值大约在1.2元,经纪人收购只有约0.4元,市场零售价格达到1.5元甚至1.8元。如果实现城乡面对面,以其原有价值1.2元交易,市民得实惠,农民也增收。“农产品销售好比是一根扁担,一头挑的是城市居民,另一头挑的是农村农民。”市农业部门有关人士认为,解决农民贱卖、市民贵买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创建城乡面对面交易的机会,或尽可能缩短冗长的中间渠道环节,比如基地与大型消费团体对接、农超对接、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直接进入的交易市场、设立专门的农产品销售窗口等。

    该人士认为,最可行的办法还是搭桥,促成若干基地与若干大型消费团体联合对接;其次是政府补助,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立专门的农产品销售窗口。既解决了农产品销售上的一系列问题,又能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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