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根据工艺要求和检验要求确定所需的监视装置和检测设备,确保监视和检验的结果有效。 8.1 监视装置和检测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并保存校准和检定记录。 8.2 当不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进行校
7.1 企业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制造。 #7.2 企业应对特殊过程实施确认。 7.3 企业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7.4 企业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7
企业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6.1 企业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6.2 企业应根据上述准则评价和选择供方。 6.3 评价记录应予以保存。 6.4 采购信息(包括采购计划、
设计输入 5.1 企业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存记录。 5.2 设计输入应包括:  a)功能和性能要求  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可参考的信息 &nbs
企业应确定并评审合同中对产品的要求 4.1 企业应确定合同中对产品的有关要求。包括: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服务的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 3.1 文件控制程序应规定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回收、更改、借阅等控制要求。 3.2 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授权人批准应保证文件中的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3.3 文件更新
职责、权限管理者代表管理评审 2.1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机构及其职能分配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文件应经厂长(经理)批准。 2.2 各岗位有关人员应了解其职责。 2.3 厂长(经理)应指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存。 1.5 企业应建立:  a)文件控制程序  b)记录控制程序  c)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d)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纠正措施控制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存。 1.1 企业应形成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文件应经过厂长(经理)批准。 1.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包括产品质量改进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内容全体员工应理解质量方针。
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台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设备制造过程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
四、评审细则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细则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一、评审细则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中的现场评审工作。   二、评审细则分为两部分内容:(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1)专用工装及器具:装配专用工装器具配置完整,与申证产品重要质量特性有关的工具、检具应进行校验(2)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等重要零部件的检测测量器具或仪器设备 焊接设备及工装设备:车架等的焊接设备及工装
通用 (1)焊接设备及工装设备: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焊接设备及工装,其工艺能力能够得到验证(2)机加工设备:自制件机加工设备能够满足生产和图纸技术要求(3)装配用起重设备:装配用起重设备安全可靠且与申证产品的规格相适应(4)涂装设备:
法规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客运索道监督检验规程》、《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12352-1990)、企业标准。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   A、B级必须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设计文件目录、外购件目录、产品目录、样机及零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总图及主要零部件图(含安全和保险装置零部件)、电气控制图、设计计算书、重要零部件加工和装配工艺、重要零
型式试验报告 应按型式试验规程的要求,取得型式试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法规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
生产设备 车、铣、刨、磨、钻床、剪切设备、折弯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应有弯管设备无动力类、其他类工厂必须配备与生产产品有关的检验设备只进行玻璃钢产品生产的企业可根据生产需要配置相应的生产设备。 工艺装备 划线平台
图纸 所有申请取得制造许可的各型号规格产品的图纸完整、正确、齐全、统一,符合有关标准,套(份)数满足生产要求,图纸签字齐全,并核对所提样机是否按图纸制造。 工艺文件 关键工艺、焊接、主要机加工件、装配、涂装、检验等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符
轻小型起重设备 葫芦:(1)《钢丝绳电动葫芦》(JB/T9008.1-1999~JB/T9008.6-1999)(2)《环链电动葫芦 技术条件》(JB/T5317.2-1991)(3)《环链电动葫芦用电动机》(JB/T5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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