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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福建厦门fsc认证森林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专业代办理
- 产品产地:福建
- 产品品牌:汉墨咨询
- 包装规格:fsc认证森林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
- 产品数量:100
- 计量单位:次
- 产品单价:25000
- 更新日期:2022-10-15 23:27:22
- 有效期至:203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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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fsc认证森林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专业代办理
详细信息
福建厦门fsc认证森林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专业代办理
 
6.5产品的可追溯性:
6.5.1产品的可追溯性规定:公司对重要元器件进行重点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控,在仓库进出仓时必须标明其批次信息,以便后续追溯。当需要对产品进行追溯时,品管部应依据有关的质量原始记录进行追踪,各有关部门配合并提供相应依据。可追溯性涉及到:
1)、原辅材料的来源;
2)、产品交付后的分布。
3)、上述重要元器件可追溯到生产日期(批次)及供方;
4)、上述重要元器件在过程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追溯到该道工序的加工过程及岗位责任人;
5)、顾客抱怨或内部检验发现上述重要元器件质量问题时,向前追溯到供方、生产日期(批次信息)、数量等;向后追溯到受影响成品批次、公司经销商客户等。
6.5.2上述重要元器件的追溯范围是从进厂入库至被使用为止。通过标识卡、进出仓记录进行追溯。
6.5.3成品可以通过查看产品编号,追溯至产品的生产日期、检验员、生产班组等。
6.5.4发货时仓管员应填好《发货单》,包括发往公司经销商等。
6.5.5为保持产品的可追溯,采购部负责保存A类的采购记录(采购合同、送检单),品管部负责过程检验记录,供应链保存发货记录,各厂部负责过程生产记录。
6.5.6为试验标识和可追溯性系统,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生产线上料信息进行记录,追溯物料范围为电机、
PCB板、泄气阀、变等。
6.6产品区域标识以标识牌标识。
材料/产品标识卡的通用管理规定(下述工序转换适用各厂部间的部件成品转移及厂部内班组间的物料转移。)
6.6.1每个操作人员务必确认前一工序的产品标识是否已经过品管员检验,包装数量是否准确,品名型号及客户别的填写是否与BOM清单、订单、SOP等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生产作业。
6.6.2产品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务必按一定的数量规格摆放产品,并遵循“重下轻上,大下小上,轻压不变形”的原则,须保证产品放置安全可靠,以便后期数量的清点及保护。
6.6.3当产品完成本工序的加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即时解除前工序的标识卡,并按照本工序的摆放数量及产品名称、图号重新标识。
6.6.4产品标识务必遵循“清晰明了、数量准确、批次分明”的原则,严禁“一卡多标、一件多卡”的标识行为,每一托板的同款产品都必须要有单独明确的标识,严禁对放置不同托板的相同产品使用同一个标识卡或一托板的单款产品有多种标识卡。
6.6.5产品标识应标注在显眼的位置,用绑带将标识卡拴紧在产品或其承载物(如周转车、筐等)上。
6.6.6当操作人员实施产品标识后,应向品管人员报检,确认产品合格后,再实施转序。
6.6.7品管员负责对标识卡中“质量状态栏”的判定和处理,在对产品实施转序检验时,应按照要求进行抽检,确认产品的批量质量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标识卡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图纸、BOM等相符。
6.6.8当转序检验后,品管员除在“产品标识卡”上签名确认外,还应加贴“状态标签”在“产品标识卡”的右上方。检验合格的,贴绿色“PASS”标签;检验不合格时,在“产品标识卡”的备注栏注明不合格项目,并加贴红色“NG”标签。各品管员应对已签名确认的标识卡进行列账,并定期与下道工序(厂部)进行数量核对。
6.6.9当后工序或统计员发现前工序未对产品实施标识或未经品管员签名确认的,有权拒收及要求前工序或品管员重新标识及状态确认。
6.6.10操作人员在解除上一工序的“产品标识卡”后,务必保存好,在每天下班时统一交回到班组长处。
6.6.11各班组应将前工序解除下来的“产品标识卡”予以严格管理、收集分类并保存,用作本班组生产状况的统计。品管员定期(每周)核对数量(前道工厂IPQC核对后道工厂的标识卡),厂部负责存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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