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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福建浙江实验室CMA/CNAS认证怎样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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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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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6:55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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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浙江实验室CMA/CNAS认证怎样申办 详细信息

实验室CMA/CNAS认证怎样申办

申办CMA认证、CNAS认证,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欢迎来电咨询,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国家CNAS认可、CMA认证咨询。

公司具有多年的实验室认证咨询服务经验,迄今为止,公司已为近300家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我们的客户已遍布于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广西、湖南、福建、安徽、四川、重庆、陕西、山西、河南、河北、辽宁、新疆等地区,我们致力于为全国各地的企业提供最专业性的实验室认证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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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对设备的期间核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实验室应制定实施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文件,规定期间核查的范围、方 法、人员、结果分析、判定和处理方式等。 b)应根据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定实施期间核查的范围以及核查方式。 

注1:可以使用休哈特控制图统计测量标准的历次校准结果,分析测量标准 的长期稳定性,以确定其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

 注2:只要可能,应选择测量不确定度优于测量标准或与其相当的测量设备 作为核查标准。当没有这样的测量设备时,可选择稳定性和重复性较好,分辨力 满足要求的其他测量设备作为核查标准;

注3:期间核查不需要对测量标准的全部参量和测量范围进行核查,可以只 选取一个或多个典型点核查。通常情况下,可根据核查标准选点,比如使用1k Ω标准电阻核查直流电阻标准(数字多用表或多功能源的直流电阻参量); 

注4:当对测量标准的性能产生怀疑时,如果没有适当的核查标准或有效的 期间核查方式,实验室应考虑提前校准(缩短校准周期); 

注5:在有效期内正常储存和使用的有证标准物质通常不需要进行期间核 查,除非有信息表明其可能被污染或变质; 

注6:应妥善使用、保存和维护核查标准,当发生可能影响其测量结果准确 性、稳定性的情况时,应对其是否仍适合作为核查标准进行评估。 c)为保证测量标准的性能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实验室对其最高测量标准 的核查还应包括测量标准的重复性和稳定性。 

注1:测量标准的重复性和稳定性也是评定其测量不确定度的重要分量,因 此实验室应定期核查测量标准的重复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所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 与测量标准的性能相适应; 

注2:测量标准的重复性和稳定性核查的试验方法可参考JJF1033《计量标 准考核规范》; 

注3:对测量标准的稳定性和重复性核查数据或结果,适用时,可以用于对 该测量标准的期间核查。 

6.4.12实验室应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设备被意外调整而导致结果无效。 注:相关“措施”可参考本文件7.4.1条的规定

7.2.1方法的选择和验证 7.2.1.1实验室应对采用的校准方法建立控制清单,并根据校准方法的变化以及 校准工作的需要及时修订该清单。

该清单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校准方法的名称、编号和版本号(如发布年号、修订标识等类似信息); ——校准方法批准(包括自行批准)使用的日期; ——清单的修订记录(包括对方法的变更、增加和停用等)。 清单修订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注:本条中的“清单”可以是单独的文件,也可以包含在其他文件中;可以 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方式的。 

7.2.1.3依据“检定规程”进行校准时,由于“校准项目”一般情况下不等同于 “检定项目”,因此,必要时实验室应编制补充文件(如××校准作业指导书、 ××校准细则),对校准项目、校准方法(程序)、测量标准、原始记录格式等予 以规定。

植物检疫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 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植物有害生物(如原核生物、真菌、病毒、类病毒、 线虫、昆虫、螨类、软体动物、杂草等)检疫鉴定和无害化处理、植物及其产品 转基因成分检测、品质检验、植物物种鉴定及其他相关活动。 

本文件是CNAS根据植物检疫领域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7《检测和 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应与CNAS-CL01: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文件替代CNAS-CL23:2015。

4.2.1实验室应建立如何报告检出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程序。 5结构要求 5.4在本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地点从事的所有活动,如流动实验室、无害化处理 工作点、隔离场所,都必须满足本标准、实验室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及相关检测 标准等要求,且应保留其所有活动的记录。需要时,则应在各站点设授权签字人。 

5.5a)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包含现场检疫、检疫监管等活动时,实验室应明确从事 该活动人员的职责范围

6.2.1实验室人员应熟知相关生物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灭菌要求,并能进行实际 操作;同时应具有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如害虫的逃逸、隔离设施的突然破损等 意外事故)。 

从事涉及辨色、嗅觉、味觉等感官判定的技术人员应无色觉、嗅觉和味觉等 障碍。 6.2.2实验室应对检测/鉴定人员、结果复核人员、结果评价人员的资格(如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等)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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