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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福建CMA认证CNAS实验室认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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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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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7:31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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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CMA认证CNAS实验室认证怎么办 详细信息

CMA/CNAS实验室认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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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符合要求,有计划地使用适当的技术方法考察检测活动中是否存在潜在的不合格因素,以实施对检测工作质量的监控。

5.9.2建立并实施程序

   实验室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检验及其他工作程序》,以监控检测工作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有效性。

5.9.3工作计划

   质量保证工作应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核质量保证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室组织实施,选择的监控方法应与工作类型和工作量相适应。

5.9.4工作方法

根据实验室的条件和专业特点,使用下列方法来控制检测结果质量及其可信度。

1)参加实验室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

2)在实验室内部按照比对试验规程进行人员或仪器比对试验;

3)按照期间核查规程对重要参数建立工作标准样件;

4)对保留样品具有复现性的重要参数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进行验证试验;

5)对各相关参数的物理、化学、数学关系进行分析。

5.9.5工作要求

各相关执行人员应做好执行记录,并提交技术负责人。

5.9.6结果评审

5.9.6.1每项质量保证工作完成之后,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时对实施结果进行评审,如果对测试活动有效性或测试结果准确性有怀疑时应找出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并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采取预防措施。评审的结果编写出评审分析报告,收集、整理评审工作记录并及时存档。

5.9.6.2实施质量保证工作计划中发现的检测工作质量问题,按照《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的规定及时进行纠正。

5.9.6.3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保证方法的有效性进行评审,有计划的进行质量保证方法的研究和开发,使实验室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地实施对检测工作质量有效控制

使检验样品的抽取做到规范、合理和有效,以确保检验样品具有代表性和公正性。

19.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单位各类检验工作的样品抽取。

19.3 职责

19.3.1 各抽样室负责制定抽样方案和抽样方法;涉及到重要的监督检查、仲裁检验等行政部负责制定抽样方案和抽样方法。

19.3.2 质量主管审核批准抽样方案和抽样方法。

19.3.3 抽样人员负责实施抽样工作并保证运输途中样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19.4工作程序

19.4.1抽样依据(标准)

(1)   监督检查

(a)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指标的执行GB/T14162-1993《产品质量监督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b)以不合格品率为质量指标,且产品总体量大于250的,执行GB/T14437-1993《产品质量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c)以不合格品率为质量指标,且产品总体量在10≤N≤25之间的,执行GB/T15482-1995《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d)以监督总体的某个特性的平均值为质量指标的,执行GB/T14900-1994《产品质量平均值的计量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2)批量产品仲裁检验执行《仲裁检验程序》。

(3)产品标准或检测方法有抽样规定的,按其执行。

(4)委托检验或客户要求抽样的一般执行GB2828-1987或GB2829-1987。也可与客户约定。

19.4.2抽样方案

(1)抽样方案由各抽样室负责制定,质量主管审核批准。

(2)抽样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抽样依据;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不合格品的分类;质量水平;检验等级;样本大小;抽样时间、地点及人员。

19.4.3抽样方法

抽样人员可以根据不同类别的检验、批量的大小以及产品的特点,采取以下取样方法之一进行抽取样品,以保证随机取样。

(1)随机数发生器:将产品编号,利用随机数发生器确定所需样品的号码,然后抽取相应的产品,适用于大件产品,特别是有产品编号或有单件包装的产品。

(2)分散取样:将产品批均匀和分开,然后把样品均匀“分布”在摊开产品批的各个角落、位置上。适用于产品不大、批量不大的情况

检验报告是实验室履行合同、提交给客户的产品,对其内容负有法律责任。检验报告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并包括足够的信息。

5.10.2建立并实施程序

   实验室建立并实施《结果质量控制程序》,以明确报告的格式制定、编制、审核、批准、发出和存档的职责和要求。

5.10.3报告基本要求

5.10.3.1实验室向客户出具的报告至少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数据准确、可靠,文字清晰、无涂改,表达规范、内容完整、结论明确;

2)报告应符合检测方法和合同规定的要求;

3)报告应包括客户要求的说明检测结果必需的全部信息。

5.10.3.2报告经授权签字人审批签字后生效。见附录9《授权签字人及签字识别》。

5.10.4报告的格式

   实验室应采用固定、统一的报告格式。实验室的报告分为对外报告和内部报告两种,内部报告的格式可以适当简化。

5.10.5报告的信息

5.10.5.1基本信息

除非另有规定,每份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

1)检验报告的名称;

2)实验室的名称、地址和检测地点;

3)委托方或被检方的名称;

4)报告的编号、页码及总页数;

5)检测样品的名称、商标、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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