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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CNAS认证17025实验室申请流程费用时间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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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7:47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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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认证17025实验室申请流程费用时间
详细信息
CNAS认证17025实验室申请流程费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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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符合工作的识别:
a. 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识别可来源于本公司内部对检测活动过程各个环节的监控、测量和验证,如监督人员的监督、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期间核查、易耗品的检查、报告和证书的检查、内部质量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
品保手册
 编号:QM-01 修改状态:0
版次:001  第30页共56页
b.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识别也可来源于外部,如外部审核、能力验证活动、服务客户的反馈、客户投诉、服务和供应品的供方等。
2.2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发现的不符合项的严重性进行评价,不符合分为严重不符合和一般不符合。
2.3公司对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做出以下规定:
a. 不符合项识别后,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b. 对已发出的不符合报告,应及时收回,并重新发放符合要求的报告;
c.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产生不符合工作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监督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d.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验证,证实不符合工作的影响因素已消除,经技术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恢复工作。若采用纠正措施消除不了不符合工作的因素,则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
2.4当评价表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度发生,或对实验室的运作与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产生怀疑时,
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对不符合或异常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2  内容
2.1本公司制订并实施《纠正措施程序》,使工作中发現的与质量有关的问题得到及时地解決,以实现本公司管理体系和产品的不断改进与提高。
2.2采取纠正措施应首先查明问题的根本原因,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应能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对于在采取纠正措施过程中确认的有效方法,可纳入有关的文件。对因此引起的文件更改按《文件和资料管制程序》规定实施。
2.3采取纠正措施应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并落实职责,保证纠正措施得到有效控制。
2.4本公司对纠正措施,进行汇总分析,并提交管理评审。
2.5当不符合影响到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或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怀疑时,由质量负责人提出附加审核。
技术监督员在检测的监督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工作时,需立即要求检测人员纠正,同时由技术负责人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和严重性做出决定,判断检测工作是否需要停止,并填写《不符合工作处理记录》向上报告。
5.2.2授权签字人在对检测报告的核查中发现不符合时,需填写《不符合工作处理记录》,要求报告填写人对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技术负责人需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决定是否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
5.2.3如在其它环节发现不符合时,由该环节的负责人提出《不符合工作处理记录》,交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对其可接受性及后续工作做出决定。
5.2.4 当《不符合工作处理记录》提出后,由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对不符合的严重性进行评价,评价是否可以恢复工作,是否需要通知客户,是否须按《纠正措施程序》执行。
5.2.5如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认为需将不符合工作通知客户,由市场销售部执行。
5.2.6 如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认为不符合工作可能再发生时,需要求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
对不符合的检测工作、质量体系或技术运作中的偏离,提出纠正措施,以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2.范围
适用于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不符合工作和质量体系的偏离采取纠正措施。
3.职责
3.1检测部门:检测工作不符合时纠正措施的提出及实施。
3.2各部门:内审不符合的纠正措施的提出及实施。
3.3市场销售部:客户投诉纠正措施的提出。
3.4品质负责人:纠正措施的效果确认。
4.定义
4.1纠正: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所采取的活动和措施。
4.2纠正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或不期望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5.1.3.1客户投诉时由综合服务部提出《投诉处理报告》,将客户反馈或投诉的问题进行详细描述,由质量负责人确认此抱怨或反馈的责任部门。
5.1.3.2责任部门需就客户的抱怨进行原因分析,要找出导致客户投诉的根本原因。
5.1.3.3针对根本原因,由责任部门提出纠正措施。
5.1.3.4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由品质保证部跟踪确认。
5.1.3.5客户投诉的纠正措施经跟踪确认有效后,经品质保证部批准,由市场销售部回复客户。
5.1.4 内审不符合的纠正措施。
5.1.4.1内审不符合时,由内审员提出不符合工作纠正措施报告。经责任部门确认后由其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
5.1.4.2相关责任部门对内审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要选择和实施最能消除问题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
5.1.4.3纠正措施经内审员确认实施,其有效性由内审员进行跟踪确认。
5.1.5 其它环节的纠正措施
当在外审、管理评审、员工的观察及日常运作中发现不符合时,由品质保证部提出《不符合工作纠正措施报告》,由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并提出纠正措施,品质保证部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5.1.6   
无论是在哪一个环节需采取纠正措施,责任部门都要从确定问题的根本原因开始,寻找原因往往是困难的,责任部门可从客户的要求、样品、样品的规格、方法和程序、员工的技能和培训、消耗品、设备及其它标准等多方面找原因。
5.1.7 当找到根本原因,由责任部门对此提出纠正措施,纠正措施需选择最能消除问题和防止问题再发生的措施,并要与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大小相适应。在实施纠正措施前,需由纠正措施提出人员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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