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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CNAS17025实验室认证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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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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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6:08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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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17025实验室认证怎么申请 详细信息

CNAS17025实验室认证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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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CNAS、CMA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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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2关于对授权签字人的考核 CNAS要求实验室的授权签字人要明确其职权,对签发的报告/证书具有最终 技术审查职责,对于不符合认可要求的结果和报告/证书具有否决权。

因此授权 签字人在其申请授权范围内要有相应技术工作经历,对于申请多技术领域的授权 签字人,要满足各个领域的相应要求。如果实验室基于行业管理的规定,报告或 证书必须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发,而该负责人不具备授权签字人资格,那么CNAS 认可的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可以复核人(或其他称谓)的形式出现。 基本认可准则的相关应用说明中,对授权签字人的任职资格做了规定。

授权 签字人属于实验室关键岗位人员,同时要符合CNAS-RL01中第7.7条的要求。 5.5.11.3关于租/借用设备的要求 如果使用租用设备进行检测或校准或鉴定活动并申请认可,CNAS要求实验室要做到: a)租用设备的管理纳入实验室的管理体系; b)实验室必须能够完全支配使用,即:租用的设备要由实验室的人员进行 操作;由实验室对租用的设备进行维护,并能控制其校准状态;

实验室对租用设 备的使用环境、设备的贮存要能进行控制等。 c)租用设备的使用权必须完全转移,并在申请人的设施中使用。 设备的租赁期限至少为2年。对于初次获得认可的机构,至少要能够保证实 验室在获得认可证书后的2年内使用。 CNAS不允许同一台设备在同一时期由不同实验室租用而申请或获得认可。

 CNAS不允许实验室使用借用设备申请/获得认可。 5.5.12对于多场所实验室,现场评审必须覆盖到所有场所,即使分场所的技术 能力与主场所完全相同。 5.5.13现场评审以末次会议的结束而宣告结束。 

5.5.14现场评审结论仅是评审组向CNAS的推荐意见,根据CNAS-J01《中国合格 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由评定委员会“做出有关是否批准、扩大、缩小、 暂停、撤销认可资格的决定意见”。 5.5.15现场评审后,实验室可登录CNAS网站服务专栏下载《实验室/检验机构 评审人员评审现场状况调查表》,并于评审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 成的表格反馈至CNAS评审员处,对评审员现场评审表现作出评价。

为本公司实验室定期参加国家、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活动,以考察、监控实验室进行检测工作的持续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实验室参加的所有能力验证计划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活动。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

3.1.1负责联系能力验证计划和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组织相关检测人员参加。

3.1.2整理上报验证或比对结果,对验证或比对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和反馈。

3.1.3实验室间比对的实施计划、验证或比对结果不满意时,制定纠正措施计划。

3.2检测部

3.2.1负责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准时将检测结果报送技术负责人。

4.工作程序

4.1定义

4.1.1能力验证计划:为确定实验室在特定领域的检测/校准能力而设计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它是由认可机构或其授权/认可的机构组织和运作的。

4.1.2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由其他机构(如行业或专业领域)组织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4.2申报

4.2.1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验室所承担检测项目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与组织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落实参加的能力验证计划。

4.3实施

4.3.1由技术负责人向检测室发出“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的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的计划,将具体要求和说明传达至实施活动计划的检测人员。

4.3.2检测部根据验证或比对计划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填写《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实施计划表》。实施计划内容包括:验证或比对项目名称、检测方法、检测仪器、实施日期、实施进度要求、实施负责人等。实施计划由技术负责人审核。

4.3.3根据实施计划安排,检测室组织实施,安排项目实施负责人检测。

4.3.4项目实施负责人根据有关检测方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检测结果经检测部负责人审核后交技术负责人。

4.3.5技术负责人将结果汇总,及时上报组织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的单位。

4.4评价

4.4.1技术负责人及时与组织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的单位联系,获取实验室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计划的结果报告。

4.4.2技术负责人对所获取的结果进行评价,填写《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评审报告》,如果验证或比对结果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技术负责人应分析超差原因,按《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执行。

4.4.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写入评审报告中。

4.4.4技术负责人提交关于验证计划或比对计划的最终评审报告,由总经理审核最终确认。

4.4.5如果发现能力验证不满意结果的原因影响到以前已发出报告的正确性,按《实施纠正措施程序》和《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处理。

4.5记录

4.5.1 所有有关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和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的记录,均由管理部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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