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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CNAS认可申请办理流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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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产地:江苏南京
  • 产品品牌: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CMA/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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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10-16 23:44:29
  • 有效期至: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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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认可申请办理流程费用 详细信息

CNAS认可申请办理流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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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风险控制的方法

4.5.1.1人员:与产生风险或质量缺陷相关联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岗位培训、操作水平有关,以此着手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或弥补,来控制质量风险的发生。

4.5.1.2文件:从与产生风险相关联的文件(例如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测方法、程序文件等方面)进行风险控制。

4.5.2风险控制的措施

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要符合3个原则:有效、可控、效果显著。

4.5.2.1有效:指控制措施针对性强,有的放矢的根治,能防范风险的再发生。

4.5.2.2可控:可操作性强,解决实质性问题。

4.5.2.3效果显著:在实施了这些措施后能预防检验事故的发生,以提高检验检测的质量。

4.5.3风险降低

当风险超过可接受的水平时,风险降低将致力于减少或避免风险。包括采取行动来降低风险的严重性、发生的可能性及提高风险的检测性。需要注意的是,风险降低的一些方法可能对系统引用新的风险或显著提高其他已存在的风险,因此必须重复进行确定和评估风险的可能的变化。

评估方法与原有评估方法一致。

4.5.4风险接受

即使是最好的风险管理措施,风险也不会完全消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已经采取了最佳的风险策略,风险已降低至可接收水平。本次评估将以

风险优先权(RPN)降至“低”为可接受标准。

5风险管理活动评审

5.1评审组应对评审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5.2各科室应配合评审组成员的评审工作。

5.3依据以下要求进行评审。

5.3.1是否有事先未知的危害出现;

5.3.2是否有某项危害造成的已被估计的风险(一个或多个)不再是可接受的;

5.3.3是否初始评定的其它方面已经失效;

5.4保持评审记录以证实风险管理计划的每个要素在执行过程中已被适当的实施。

6风险管理报告

在风险管理计划实施结束后,质保办收集评审组对风险管理过程的评审信息,最终形成质量风险管理报告,并对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措施。

7相关记录

风险管理报告

风险和机遇识别评价及应对措施表

36实验室能力验证和比对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参加实验室之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综合考察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为无法溯源的检测设备提供测量结果可靠性证据,确定新的检验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增强客户对本公司的信任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参加由上级及本公司组织的或本公司组织的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
3.定义
3.1实验室间比对(以下简称试验):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被测物品进行校准/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的活动。
3.2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活动,它是为确定实验室进行某项特定检测的能力以及监控其持续能力而进行的一种实验室间比对。
4.职责
4.1质量科负责制定试验计划,检测科负责实施,质量科和检测科共同组织试验并对结果进行评定。
4.2相关检测科参加试验,按规定报送试验结果。
4.3质量负责人批准试验计划和试验结果报告。
5.工作程序
5.1质量科负责制定试验计划
每年1月,质量科制定试验计划,包括参加外单位组织的试验和本公司组织的试验。计划内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方案(实验项目或实验参数,实验样品,测量仪器,测量条件,测量方法,数据处理,结果评定方法
等)、参加单位、计划进度、经费预算。计划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相关检测科室负责实施。
5.2参加由外单位组织的试验
5.2.1外部行政单位组织的本公司开展的检测项目本公司都应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由质量科报请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5.2.2兄弟单位组织的试验由质量科会同相关检验科协同商议是否参加,报请质量负责人批准执行。
5.2.3 检验科接到样品后,按试验方案的要求进行试验并报送结果,以本中心名义参加的试验,报送材料由质量管理科审阅并存档,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发送;以检验科名义参加的试验由检验科科长审批发送,备份送质量科存档。
5.2.4质量科对本公司实验室的试验结果进行评定,当试验结果判为不满意时,质量管理科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并按本中心程序文件《纠正措施管理程序》和《改进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和改进。
5.3本中心组织的试验
5.3.1实验室间质量控制
5.3.1.1按《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要求,质量科每年组织对本市各县、区及本公司有关检验室进行一次检验质量控制考核。
5.3.1.2根据本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及考评办法,质量科准备考核样品并在质控前开会布置质控内容及有关要求,将考核样品分发给各县、区、及本公司检验室。
5.3.1.3各参加单位按预定方案对样品进行检测,结果报送质量科。
5.3.1.4质量科对报送结果进行整理、统计、评价,考核通报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发参加考核单位。
5.3.1.5当本公司检验室的考核结果被判为失控时,质量科应及时向站质量负责人报告,并组织有关检验室查明原因,进行纠正。具体参见《纠正措施管理程序》和《改进控制程序》。
5.3.2检测结果双边比对
5.3.2.1本公司和参加考核的单位对某一批样品或同一对象分别进行检测,进行结果比对。特别是当检测必要的设备无法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时,通过检测结果双边比对来确认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5.3.2.2质量科对本公司检测结果和参加考核单位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给出评价意见。当双边比对不一致时,质量科合同检验科分析原因,提出今后的工作建议,并向站质量负责人报告。
5.3.3采用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进行重复检验、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等方法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5.4本程序所产生的记录,由质量科立卷存入质量记录档案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类,档案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6.相关的体系文件
6.1纠正措施管理程序 
6.2改进控制程序
6.3非标准检测方法的评审管理办法
6.4《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7.质量记录表
7.1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表。
7.2不合格项报告的控制和纠正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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