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渔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开具责令整改书52份、停航指令书1份
记者昨天从县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历时两个月的的渔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于5月10日结束。
据了解,此次全县渔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从3月10日开始,工作期间共出动人员80余人次,通过登临检查251艘渔船,查处44艘渔船“四小证”或“小小证”配备不齐、1艘渔船救生筏失效、2艘渔船救生筏无支架和释放器、6艘蟹笼船蟹笼架超长或超高等违规行为,开具责令整改书52份、停航指令书1份。
此次专项检查中唯一一份停航指令书是在4月12日开出的,当时执法人员正在清门港进行巡逻,发现一辆编号为浙三渔4087的渔船正在海上作业,执法人员上船例行检查,结果发现该渔船船员未持有职务船员证书,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捕捞船返航,并开具停航责令书。
在专项检查期间,县海洋与渔业局还定期召集渔民进行安全生产座谈会,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尤其对船长和船主的安全责任意识进行强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