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始于足下。29日,全区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余杭区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一敏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会议分解布置了下一阶段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其中区教育局负责牵头交通文明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列入初中教育内容、区级学生交通文明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区交通局负责牵头全区专业运输企业交通文明示范标准建设工作;区交警大队负责牵头查处交通不文明行为等工作;区文明办负责牵头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等工作;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牵头实施全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文明出行考核工作;公交集团负责牵头提升公共交通出行量、准点率等工作;团区委负责牵头开展路口(路段)文明劝导认管活动;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开展交通文明公益广告制作和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范围负责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刘一敏在会上说,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工程、系统工程,既是涉及到整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也是涉及到全区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据统计,2010年全区共查处酒后驾驶4211起,因醉酒驾驶行政拘留486人,酒驾违法查处量进入全省前10位。
刘一敏对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既是提升全民交通文明素质、打造品质和谐余杭的迫切需要,也是践行民本思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长远需要。各部门要继续狠抓落实,确保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取得实效,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二是要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要加强路面管理,规范通行秩序;四是要创新管理手段,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