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我县“主攻沿海”增添新动力
21世纪是海洋经济时代,县委在县十一届党代会五次会议提出“主攻沿海、多极突破、全线联动”,为我县开发海洋资源指明了新方向。如今,这一发展路径有了新动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于近日获得国务院批准,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也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是浙江省首个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规划,也是我国第一个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根据这一规划,我省提出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其中多处与我县直接相关:
——探索建立三门湾跨行政区协调管理机制,保持较好生态环境,形成滨海旅游、湿地保护、生态型临港工业等基本功能;
——培育发展海洋服务业,开发三门湾——东矶列岛,形成滨海旅游;
——完善高速公路体系,加快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建设;
——增强能源供给保障,积极有序建设台州第二电厂等超临界型、超超临界型燃煤电站,开展三门一期二期核电项目建设,有序建设健跳万千瓦级潮汐发电示范项目……
我县海洋资源丰富,拥有海游港、健跳港、浦坝港等五大港口、120多个岛屿、80余万亩浅海滩涂、500余平方公里海域、200多公里海岸线。尤其是健跳港,作为台州的三大组合港区、浙江省四大深水良港之一,可建20多万吨位级泊位。
新世纪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都把开发海洋作为我县后发赶超的重要抓手,先后提出“东拓西扩”、“海洋富县”、“工业南下”、“开发三港、建设三城”、“打造三门湾次经济圈”的发展战略,海洋经济取得长足进步,造船业等临港工业蓬勃兴起。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获批,对我县主攻沿海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相关人士指出,一个国家级规划能有多处直接提及我县,实属不易,而我县经过前些年的努力,发展海洋经济已有一定的现实基础,未来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刺激下,沿海开发必将迎来一个新的机遇。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我县将发挥地处长三角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之间连接点的区位优势,依托港口、滩涂、岸线等优势资源,注重保护和开发并举,全面推进沿海开发,建设海洋经济强县,与象山、宁海共同打造三门湾次经济圈,推动县域向区域发展跨越,打造成为浙江省海洋经济重要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