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魏祖民带领区纪委有关负责人到区委农办、区农业局专题调研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要求围绕“提高标准、提升水平、提效问责、提升扩面”,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近年来,余杭积极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健全“三资”管理体系,推行“钱账双代理”,强化财务审计监督,试行条形码和信息化管理,创新财务公开模式,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新农村夯实了基础。2011年,区委农办、区农业局将进一步推行做好村级集体资金镇代理、村(社区)集体“三资”信息化和条形码管理、村级组织换届前资产审核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农经统计分析等工作。
魏祖民充分肯定区委农办、区农业局近年来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组织架构要提高标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人员一定要足额配备,并注重提高人员的专业性,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二是管理模式要提升水平。条形码管理仅仅是“三资”管理的一个技术环节,要加强协调监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动态、递进式监管;三是“三年轮审”要提效问责。在实施过程中,要实现查、纠、责同步推进;四是监管力度要提速扩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村级集体资金镇代理和集体“三资”条形码管理试点扩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