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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颁布市长令要把“包工头”赶出劳务市场

作者: 时间:2006年11月09日 信息来源:浙江民营企业网
    今后,民工到杭州来打工不用再找“包工头”了,而是要去劳务分包企业签合同。杭州所有的建筑业“包工头”都将退出历史舞台。日前,杭州市颁发了第224号市长令,出台《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据悉,以市长令的形式,来规范建设工程劳务市场行为,这在全国还是第一个。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杭州以市长令为建设劳务市场立规,这标志着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市场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用劳务分包企业完全取代“包工头”

    长期以来,在建设劳务市场上,施工企业非法分包劳务、包工头随意招用民工、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如暗流般普遍存在。

    据了解,目前在杭从事建设工程的民工达30多万人。但是,由于建设工程劳务市场发育不健全,施工企业劳务发包要找“包工头”,民工来杭打工也要找“包工头”。包工头充当起了劳务市场的主要角色。但是,由此而来的非法挂靠、层层转包,不仅转而制约了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又不断侵害民工合法权益。

    这个《管理办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它力图根治“包工头”现象,在源头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若自己有能力自行完成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的,其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这些企业需要对外进行劳务作业发包的,必须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而不能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包工头”。这些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报备案,作为主管部门的审查依据。

    对于违法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的行为,要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大力扶持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如果杭州有了足够的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那就更不会给“包工头”留下生存和发展空间。《管理办法》指出:要引导和鼓励发展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对建筑市场上的不规范施工队伍,要采取培训和分类指导等措施,引导其成立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也就是说,今后建筑业的农民工将逐步被纳入建筑劳务企业进行管理,不再是以往的“散兵游勇”。

    “市长令”设立先行垫付工资制度

    《管理办法》中规定,建筑业企业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为了进一步保障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设立了先行垫付工资制度。第21条规定:因建设单位未与劳动作业发包人结清工程款,或者因劳务作业发包人未与承包人结清劳务工程款,致使承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设单位、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建筑业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管理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者名册、职工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违反者,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一改以往由“包工头”暗箱操作带来的混乱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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