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洪波)《丽水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近日出台,与丽水环境息息相关的9个环保工程被列出了明确的完成“时间表”。
根据“时间表”的安排,大多项目都要求在近两年内完成,部分项目5年内完成。其中,务岭根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改造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要求于2011年6月前完成。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19852万元,要求于2011年6月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确保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达到无害化处置。
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包括站前路至好溪东路、金桥路至丽阳街、广场南路至东地路、枇杷圩路至观音岩路、丽阳街至囿山路、紫金路至开发路、丽青路至东环街、大溪南路至龙背路、纳爱斯路至南明山路等9个路段的污水管网建设及1个泵站建设,总投资1130.6万元,要求分别在今后4年内完成。
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68000万元,建设丽水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及配套脱硫脱硝设施建设,逐步淘汰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要求在2012年完成。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项目,将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全面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要求在2014年完成。
此外,水阁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项目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环保验收项目,则都要求于今年12月前顺利通过环保验收。市区内河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投资26130万元,要求今年12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投资164700万元,要求在2015年完成。危险废物监管项目,包括人立环保有限公司原料桶堆放棚建设工程和缙云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搬迁工程,分别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和2011年完成。
通过这一系列环保工程的推进,我市将着力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功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力争2012年创成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