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长兴县质监局了解到,省质监局来到长兴调研区域名牌工作。对“长兴蓄电池”推广使用后对产业的促进作用,以及如何推广使用“长兴蓄电池”区域名牌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
根据《浙江区域名牌评价管理办法》,浙江区域名牌是浙江名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浙江省某一特定区域内,基于某一产业集群所形成的具有相当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等优势的某一产品或某一类产品的集体名牌。它是特定区域内产业规模、产品质量、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和发展宗旨的综合性体现。
“长兴蓄电池区”作为我县首个成功申报的浙江区域名牌,意义匪浅。最为直接可见的意义就在于,可以提升我县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引领行业发展。区域名牌产生的“晕轮效应”非同小可,即意味着有“长兴蓄电池区”标注的产品都无形中戴上神秘美好的光环,价格竞争力更强。据市场反映,同样质量同样规格的蓄电池一旦印上“长兴蓄电池区”标签,将单价提高5元人民币。正因为卓越的品牌号召力,所以建议设立“长兴蓄电池区”使用准入门槛,防止滥用标志,确保使用区域名牌的产品质量。
省质监局对长兴的区域名牌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长兴质监局对培育和发展区域名牌认识到位,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大企业配合好,有益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省质监局副局长杨晔表示,培育和创建浙江区域名牌,是长期性工作,任重道远,但前景广阔。只要坚持“规划先行、政府指导、协会引导、企业主导”的发展战略,就一定能够培育和创建出更多的既有区域经济特色又有较强国际产业竞争力的区域名牌,从而促进我省产业集群从全球低端制造型向高端创造型发展,成为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美誉度的名牌产业集群。
县质监局局长王坚表示,下一步,质监局将狠抓落实,加强“长兴蓄电池”浙江区域名牌的监管。充分发挥出“长兴蓄电池”浙江区域名牌在打造全国绿色能源中心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和质量诚信之路,共同维护“长兴蓄电池”浙江区域名牌的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