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通讯员 曹国灯)昨天,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李远带领考核组对磐安创建国家生态县进行最后验收。省环保厅副厅长方敏,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陶诚华陪同考核。通过现场核查、技术资料审核、听取汇报,评估组一致同意磐安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
李远希望磐安县巩固成果,查漏补缺,继续做到领导重视,完善长效机制。在创建生态县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发挥优势,继续向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迈进。
陶诚华说,这是磐安历届党委、政府坚持7年创建的丰硕成果。希望磐安县以此次考核验收为新的起点,对照生态县建设各项标准,巩固成果,查漏补缺,整改提高,继续做到创建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之以恒,再接再厉,努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使磐安生态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通过创建,磐安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80.1%,出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Ⅱ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16个乡镇创建成全国优美乡镇。
磐安通过环保部生态县考核验收
本报讯(通讯员陈一波 卢伟星)继6月份,磐安县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后,12月17日,磐安县再次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针对该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的考核验收。
近年来,该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三大战略,把生态县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坚持“举生态旗、打生态牌、发生态财、走生态路”发展思路,以生态规划为龙头,2001年编制了全国第一个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和全省第一个绿色农产品发展规划,2003年编制了全市第一个生态县建设规划。同时注重生态建设资金投入,2004年以来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生态示范创建奖励;另外还加强生态考核,每年把生态县建设作为全县十大实事之一和重点工作大会战的主要内容,加大督察和考核力度,有力地推进了生态县建设。创建7年来,磐安先后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省级文明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
通过创建,磐安生态理念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到80.1%;出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Ⅱ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域环境质量均达到功能区标准,据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近几年磐安县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均为优秀,并在全省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