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日报12月12日讯 我市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财政每年安排12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服务业发展。
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重点是: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商贸流通、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发展,支持服务业领域品牌与标准化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发展,支持开展服务业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及规划的编制等。
引导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为:每年底或下一年度初,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当年或上年度申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根据申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财政局审核后,共同提出补助(奖励)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由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补助文件。已享受过市财政资金支持的服务业项目(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除外),不再重复补助,企业项目补助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市级财政所得部分。 (毛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