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缙云县2010年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53亿元,其中林权小额循环贷款738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2562户,提前超额完成1.35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任务。
今年以来,缙云县加大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林权抵押贷款的浓厚氛围。林业、财政、银行等部门主动进行联系和沟通,发放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补贴48万元,提高了金融部门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除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外,今年新增了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发放林权抵押贷款单位,为林农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缙云县在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的同时,严把山林评估审核关,对全县林木进行综合保险,进一步完善林农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将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在不影响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缙云还开展了生态公益林抵押贷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