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公布第二批63个省级中心镇名单,我县的六敖镇被列入。至此,我县共有3个省级中心镇。
《若干意见》要求,要通过科学规划、试点培育、产业集聚、公共投入、体制改革,加快中心镇发展和小城市培育,力争到2015年将全省200个中心镇培育成为县域人口集中的新主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要素集约的新载体,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社会事业进步、功能设施完善的县域中心或副中心。力争100个左右中心镇建成区户籍人口达到5万人或常住人口8万人以上,建成区户籍人口集聚率达到45%以上,工业功能区增加值占全镇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会的比重达到35%以上,年财政收入达到4亿元以上,并努力把一批规模大、条件好的中心镇培育发展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
同时要在200个中心镇推进强镇扩权、规划体制、财政和投资体制、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户籍制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等十个方面的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