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县建设规划局采取以新闻宣传、定点宣传以及标语宣传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该局通过《新三门》、电视等媒体宣传《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内容;并在县建设局网站上刊登《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定期刊登理论学习文章和法规知识问答。
与此同时,该局在蟠龙公园和首府广场举行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主要是开展现场咨询、《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内容展板展示和知识竞答活动。在各乡镇设置1个宣传站点,主要展示《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内容展板,向群众发放500余册《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单行本及300余份三门县地图,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规划方面的涉法问题。
该局还在县城主要区域、各小区、各乡镇张贴宣传海报;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宣传口号制作成宣传标语和宣传横幅,张贴和悬挂在全县规划区内的各个乡镇和城区主要街道,共制作宣传标语300多张,悬挂横幅2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5万余条,并利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确保该条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