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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控制用电20日起再“升级”

作者:王 莹 时间:2010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兰溪新闻网

    虽然当前天气凉爽,夏季用电负荷因素已消除,但由于上级电网分配给兰溪电网的指标不足,兰溪用电形势依然严峻。昨天上午,兰溪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通报10月份前期全市控制用电执行情况,研究从10月20日起调整实施的10月份后期控制用电方案。

    兰溪市副市长陆献龙参加会议。

    从8月12日起,针对严峻的用电形势,兰溪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实行全社会限额用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自10月份以来,兰溪全社会用电量快速上升。10月1日至19日,全社会用电量为25243万千瓦(包括华铝),而上级电网分配给兰溪电网10月份的用电量为37200万千瓦,这意味着10月20日至31日这11天时间,兰溪电网的可用电量仅剩11956万千瓦,平均每天可用电量为996.39万千瓦、缺口电量为326万千瓦,用电形势非常严峻。

    据了解,新调整的10月份后期控制用电方案,在10月份控制用电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新增1条、调整1条。新增的1条控制用电举措是:纺织类专线用户10月25日8时至27日8时连续停电2天;其它专线用户10月27日8时至29日8时连续停电2天(也可按企业实际情况,10月27日8时至31日8时按合同容量的50%用电负荷控制);调整的1条控制用电举措为:1至6月份万元产值能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10月21日8时至24日8时连续停电3天。

    该方案重申四条措施:一是2009年度亩均税费1万元以下企业,以及烧结砖瓦窑、砂石场、水晶玻璃、小印染、中频炉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执行停一开一(逢双日停产让电),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停足15天。二是根据201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要求,未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未达到年度节能目标80%进度的重点用能企业(1至9月份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小于3.6%),至10月25日8时止连续停电。三是全市水泥熟料生产线至10月31日8时止统一实行集中停产限电,两条以上生产线的企业允许按照50%熟料生产能力全月生产。水泥粉磨企业及回转窑企业水泥磨机(开四停三),生产日只能在每天零时至8时用电,每周用电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四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及宾馆、饭店(包括农家乐)、商场、大型超市、娱乐场所、金融机构及房地产开发现场、沿街灯箱广告等公共场所,继续实施控制用电。

    为确保该方案执行到位,昨天,兰溪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新调整的方案下发到各镇乡(街道),兰溪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继续每天对各镇乡(街道)、开发区的执行控制用电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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