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瓶窑镇召开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从10月15日起在全镇推行村级集体资金镇代理制度,以规范化、管家式的制度做好代理工作。
瓶窑镇从2002年起,在全镇范围内实行村级会计代理制度以来,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方面有了明显改善,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完善、不规范等现象。为更好地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与拨付,瓶窑镇将在“基本核算单位不变、集体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和民主监督权不变、管钱不用钱、收入货币资金全额交库”的原则下,于10月15日起在全镇推行村级集体资金镇代理制度。
据悉,村级集体资金镇代理制度的实施将更加规范村级集体的开支,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集体资金的使用监督力度,从而确保集体资金规范、有序的运作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