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区新港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召开首届社员大会。12名社员代表以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杭州市余杭区新港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并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这标志着良渚镇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杭州市余杭区新港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这也是余杭区今年成立的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
据了解,这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由良渚镇新港村第六、第七两村民小组68户农户将305亩农田折每亩6500元,折合入股资金1982500元,每1股1000元,折合1982.5股土地股组建而成的。在整个组建过程中,新港村在区镇农业部门的指导下,严格遵循“农民自愿”、“承包经营权折股量化”和“维护农民权益”三项原则。同时采用拟定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的形式,来确定和规范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标准任务”、“性质”、“股份设置”、“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等七个方面运作。
据了解,该镇还将在新港村获得“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进行稳妥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