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剑平
日前,大唐镇制订《201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设九类奖项、五个奖级,对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入围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企业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其中最高奖项特等奖奖金达到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贡献奖奖励1万元。
大唐镇科技创新奖励措施具体规定为:
一是当年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为特等奖,国家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的为一等奖,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为三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为贡献奖。
二是当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的为特等奖,省级、绍兴市级和诸暨市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是当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为一等奖,省级、绍兴市级和诸暨市级分别为二等奖、三等奖和贡献奖。
四是当年新创建的国家级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平台)、共性技术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检测测试平台等为一等奖,省级为二等奖,绍兴市级为三等奖,诸暨市级为贡献奖。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取最高奖励。
五是当年对支持或参与制定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标准并获得国家颁布实施(认定)的单位和企业为一等奖,省级为二等奖。
六是当年列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为一等奖,省级科技项目和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贸易技术壁垒攻关项目等计划的企业为二等奖,绍兴市级为三等奖,诸暨市级为贡献奖。
七是当年新认定的国家专利试点企业和专利示范企业为一等奖,省级、绍兴市级和诸暨市级分别为二等奖、三等奖和贡献奖。
八是当年被评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为贡献奖。
九是当年被评为市级“技术创新”企业的为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