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兰溪市工商局获悉,《金华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近日出台,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兰溪企业只需凭着商标的无形资产,即有望从银行贷出“真金白银”。
《办法》规定,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持续的商标维护意愿和能力的,都可利用工商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金华市著名商标和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向金华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申请商标权出质,取得低于信用或担保贷款利率的信贷资金。以工商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专用权作为质押的,贷款人可以优先予以办理并实行优惠利率。
据介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为:企业携《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质权合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上报至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目前,兰溪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2件(司法认定),省、金华市著名商标73件,全市注册商标30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