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调整为200元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夏我市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较2007年来执行的标准有所提高。
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调整为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为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调整为130元。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4个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这次调整是以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为依据。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用人单位要及时给予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不仅仅是指每月向员工发放相应的现金,只要是用于改善员工工作环境的行为,例如向员工免费发放绿豆汤、汽水、西瓜等,都属于高温补贴范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技能处的工作人员说,高温补贴发放形式是多样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企业职工,如碰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33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