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镇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实现全镇村级经营性收入总额三年翻一番目标。
浓墨重彩绘目标
要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前提。最近,余杭镇通过走访调研,浓墨重彩地绘制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三年目标。即到2010年底,全镇村级经营性收入总额达到1450万元;到2011年底,全镇村级经营性收入总额达到2027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在400万元以上的1个村,200万元以上的1个村,100万元以上的6个村;到2012年,全镇村级经营性收入总额达到2250万元,比2009年的1003万元翻一番,其中经营性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1个村,200万元以上的2个村,100万元以上的5个村。
为了能够实现这一目标,余杭镇将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创新模式为理念,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充分挖掘和利用村级发展用地,通过“以地置产,自主开发”、“以地招商,合股开发”、“以地换产,异地开发”等多种形式,增强各村的“造血”功能。
另外,从今年开始,该镇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对各村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增大考核分值。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账镇管和组账村管机制、村级集体资产民主监管机制和保值增值机制。
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要增强“造血”功能,还得先“输血”。于是,该镇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奖励政策。
——增加经营性资产补助。对尚未因征地拆迁而安排村级留用地(包括村级发展用地)的村,凡通过在城镇购置营业房、规划工业区块内建设标准厂房的村,镇财政按2009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为基数进行补助。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村,按审核后财务实际发生额的7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按审核后财务实际发生额的3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时规定,购置营业房或异地建设标准厂房需符合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实行项目申报制,各村实施项目前,需报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经党委政府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二是此类经营性资产购置或建成后,不得转让或抵押,房产证、土地证等由镇政府的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保管;三是镇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专户,封闭运作。
——基本农田保护及设施维护补偿。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且农保田在2500亩以上的村,由镇财政按照每年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基本农田保护及设施维护经费补助。
——盘活闲置存量资产补助。对闲置的办公楼、校舍、大会堂、厂房等集体存量资产,通过整修或翻建,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租赁,或者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的村,经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党委政府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镇政府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土地流转补助。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于每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耕地50亩以上、林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耕地5年以上,林地10年以上)的村,镇政府给予每亩1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运作规范,同时每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耕地300亩以上,林地500亩以上(流转期限耕地5年以上,林地10年以上)的村,镇政府给予5-10万的工作经费补助。对土地整理和建设用地的复垦,在项目审计验收后,按新增耕地面积,镇政府给予每亩1万元的奖励。
——贷款贴息扶持。对属物业资产盘活改造项目、新建(购置)村属物业发展项目、异地开发项目、实施多(高)层公寓村级配套用房项目的,经政府审批同意,按村级经济实力,在享受上级贴息的基础上,镇政府再增加10个百分点的贴息。
——设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收奖。当年经营性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且比上年增长比例达到20%以上(含20%)的村,奖励2万元;当年经营性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且比上年增长比例达到10%以上(含10%)的村,奖励5万元;当年经营性收入首次达到300万元且比上年增长比例达到7%以上(含7%)的村,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