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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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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企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主要对三方面进行修改,进一步放宽了新能源车企准入门槛。
对于此次修改《准入规定》的决定,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解读道,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来看修改内容,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这意味着,原先一些没有设计开发能力的企业,现在也将被允许生产新能源汽车。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同时,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决定》对《准入规定》的部分附件作出相应修改。
7月23日,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能源已经成为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力量。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目前规划已经上报国务院,下一步将加快发布。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全球领先,产销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推广的新能源汽车超过了450万辆,占全球的50%以上。与此同时,产业配套环境也不断优化,全国已累计建设充电站3.8万座,换电站449座,建设了各类充电桩13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5.1万个,私人桩74.9万个。”辛国斌介绍道。
此外,辛国斌表示,工信部拟进一步发布实施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行动计划,准备在公交车、出租车,城市物流车,包括环卫的清扫车等方面,进一步推动电气化。同时,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的下乡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准入管理规定》不再要求企业的设计能力,但发改委关于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仍设有对企业设计能力的要求。而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活力得到激活,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
四部门: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
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修订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推动自检自证,实行品牌授权试点。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