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经济热点 民营经济 浙江股市 区域发展 专业市场 企业动态 统计数据 浙江产经 浙江楼市

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作者: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信息来源:

     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市场主体、产权保护、公平交易、市场秩序、民生保障、服务开放、高效解纷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条贯彻意见。
 
    其中,在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意见》提到,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修改完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设定了24%的司法保护上限。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在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是正规金融市场的必要补充,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确实有一部分市场主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人民法院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最高法院的高度重视。
 
    “对于社会上反映的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的问题,我们正在抓紧研究。”郑学林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大形势下,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对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具有积极意义,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今年通过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国家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郑学林指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结合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开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司法解释修订的原则是兼顾利率市场化改革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央广网
  • 0人
  • 0人
最新文章
版权和免责声明:
1.凡注有“浙江民营企业网”的文章,均为浙江民营企业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2.未注明来源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章,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认为文章有可能损害您的利益或知识产权,请与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About zj123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建议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最新资讯

客服:0571-87896971 客服传真:0571-87298208 543059767 1091140425

中国电子商务网站百强 © 2002-2012 zj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监网监

浙ICP备110475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