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中如何实现在物料清单中对某种物料的用光替换
在一种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有时要对其某个子项进行替换。有时是由于法律禁止某项物料的使用,如在食品或药品行业会有这种情况;有时是企业自身为了改善产品质量或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某种新物料。
如果物料的替换需要立即执行,则立即在物料清单中删除原物料且增加新物料即可。如果指定了替换日期,则可把新物料和旧物料都作为子项写,入物料清单中,并通过子项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来控制新旧两种物料在物料清单中的有效性。
具体说来,以指定的物料替换日期作为旧物料的失效日期和新物料的生效日期即可。但是,有时采用的替换策略是,先把旧物料用光,一旦旧物料用光,就替换使用新物料。
此时自然可以采用人工方式每日监控旧物料的使用情况,一旦用光,立即修改物料清单。这是一种很累的工作方式。使用虚项可以为实现这种策略提供方便,只需要把旧物料在物料清单中的子项类型指定为虚项,而把新物料指定为旧物料的子项,就可以实现一旦旧物料用光,就用新物料来替换旧物料的策略。
要把虚项像其他子项一样加到物料清单中。它可以出现在物料清单的任何层次上,但是需要采用特殊的处理方法。当把虚项添加到主生产计划以下的层次上时,应采用以下步骤:
(1)在把虚项加入物料清单时,要指明其子项类型为虚项。
(2)置提前期为零,订货策略为按需订货
(3)当进行物料需求计划展开时,如果虚项的库存余额为零,则越过该虚项直接计算其下属物料项目的需求;如果虚项的库存不为零,则先用毛需求减去库存余额,求得净需求,再展开其子项的需求。
所以,不会对虚项产生生产订单。虚项一般不出现在领料单上,除非其库存余额大于零。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出现在物料清单上的仅仅是它的子项。这也正是使用虚项可以实现用光替换策略的原因。当虚项作为主生产计划的对象时,则按上述步骤来处理。
文章摘抄于:《ERP与企业管理:理论、方法、系统(第2版)》 作 者:周玉清,刘伯莹,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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