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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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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购买国外保险是否要缴营业税?
问:酒店总经理是外籍人士,酒店要给他买国外的保险,直接支付保险费给国外的保险公司。酒店需要代收国外保险公司的营业税?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为酒店总经理购买保险,接受服务方在境内,境外保险公司属于在境内提供保险服务,应缴纳营业税,相应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境外保险公司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也没有代理人的,贵公司应代扣代缴境外保险公司的营业税及附加。
文章摘抄于:《财税实务精选答疑手册》 作者:中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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